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培养方案-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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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说明
一、培养目标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二、培养年限
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下,经有关审批程序批准,一般博士生的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6年。
三、研究方向
为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博士生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的设置应注重前沿性、基础性和交叉性,研究方向相对稳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按二级学科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其研究方向原则上在5个以内。
四、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博士生导师负责制。可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确定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为有利于在博士生培养中博采众长,提倡对同一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成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对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和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重要学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名单应在学院备案。
五、课程设置
博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修满17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14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