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于日前(2019年9月24日) 发布了《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公告[注1],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告之修改内容。这次众多修改中特别引起笔者关注的是,本次修正了单一性无限分案的「bug」,另外还对审查意见中公知常识的使用增加了限制。 |

修正单一性无限分案之bug
有关注专利法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在中国申请专利后若欲进行分案,则并不能像美国等国家能「无限子案生子案」这么方便,而是一但母案[注2]状态固定后(即已授权、驳回、撤回等,IP领域常称为「不再pending」状态),就不能再进行任何主动分案。例外是,一但审查意见中被指出有单一性缺陷,此时分案可以不受限于母案是否p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