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类
- Java程序组成的基本要素
- Java应用程序由若干个类组成
- 是Java语言中最重要的 “ 数据类型 ”
- 类声明的变量被称为 “ 对象 ”
类定义包括类声明和类体两部分
//基本格式:
class 类名 {
类体内容
}
4.2.1 类声明
//例子:
class People {
···
}
class 植物 {
···
}
应当遵守的编程风格:
(1)若类名使用拉丁字母,名字的首字母应使用大写字母。例子:People
(2)类名最好容易识别、见名知意。若类名由几个单词复合而成,每个单词首字母应大写。例子:ChinaMa
4.2.2 类体
类体的内容(数据以及数据的操作):
(1)变量的声明:用来存储属性的值
(2)方法的定义:对类中声明的变量进行操作,即给出算法
4.2.3 成员变量
类体中声明的变量被称为成员变量或域变量
1.成员变量的类型:
(1)基本类型:整型、浮点型、字符型、逻辑类型
(2)引用类型:数组、对象、接口
2.成员变量有效范围:
(1)整个类内有效,与在类体中位置无关
(2)不提倡把成员变量声明分散的写在方法中
3.编程风格:
(1)一行只声明一个变量
(2)变量名字符合标识符规定,名字的单词首字母小写,若名字由多个单词构成,从第2个单词开始的其他单词首字母大写
(3)变量名字见名知意
4.2.4 方法
//例子
方法头 {
方法体的内容
}
1.方法头
(1)有参方法头
(2)无参方法头
(3)无需返回数据时,返回类型必须是void
(4)需返回数据时,返回类型可以是Java任意数据类型
2.方法体
(1)定义:方法声明之后的一对大括号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容
(2)在方法体声明的变量和方法的参数被称作局部变量
(3)局部变量只在方法内有效,而且与声明的位置有关
3.区分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的名字和成员变量名字相同,就会隐藏成员变量(该成员变量在这个方法内暂时失效),想要在该方法内使用被隐藏的成员变量,必须使用关键字this
4.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成员变量有默认值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