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的属性特性:
1.可写,表明是否可以设置该属性的值。
2.可枚举,表明是否可以通过for/in循环返回该属性。
3.可配置,表明是否可以删除或修改该属性。
每个对象拥有三个相关的对象特性:
1.对象的原型指向另外一个对象,本对象的属性继承自它的原型对象。
2.对象的类是一个标识对象类型的字符串。
3.对象的扩展标记指明了是否可以向该对象添加新属性。
三类javascript对象和两类属性作区分:
1.内置对象是由ECMAScript规范定义的对象或类。例如,数组、函数、日期和正则表达式都是内置对象。
2.宿主对象是由Javascript解释器所嵌入的宿主环境(比如web浏览器)定义的。客户端JavaScript中表示网页结构的HTMLElement对象均是宿主对象。既然宿主环境定义的方法可以当成普通的JavaScript函数对象,那么宿主对象也可以当成内置对象。
3.自定义对象是由运行中的JavaScript代码创建的对象。
两类属性:
1.自有属性是直接在对象中定义的属性。
2.继承属性是在对象的原型对象中定义的属性。
本文详细介绍了JavaScript中对象的三种属性特性(可写、可枚举、可配置)及三种对象特性(原型、类、扩展标记)。此外还区分了三种类型的JavaScript对象(内置对象、宿主对象、自定义对象)和两种属性类型(自有属性、继承属性)。
217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