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医院):
现启动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宣讲会:
定于12月15日(周一)15:20在逸夫科技楼一楼报告厅举行2014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宣讲会。请有贷款意向的2014级研究生新生、往届研究生(毕业班研究生除外)参加。邀请中行业务员详细讲解贷款新政的有关规定,相关文本的填写要求。今年贷款与往年相比变化较大且时间紧张,故请有贷款意向的研究生务必亲自参加。
因贷款工作需要院系老师(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和研工组长有审核权限)审核,故要求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或研工组长参加宣讲会。
二、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范围:
已入家庭经济困难生库的,并完成注册的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班除外)均有权限申请。几点说明如下:
1. 每个学生攻读同一学位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分学年发放
贷款额;贷款年限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学籍系统中的学制,不能超过学制年限;
2.今年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学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2014级硕博连读生,若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时已经申请了3
年贷款,2014-2015学年还在贷款期内的,今年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待2015年时再提出申请;
4.本科直博生无论是否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建议申请最长贷款
年限5年,如果提前毕业或转为硕士培养,办理毕业还款手续时银行会同时要求做退贷手续的。
5.处于贷款期限中,学校公派出国交流、休学等不在校的,不影响贷款金额的发放;也可以向银行申请退贷;若确定退学、肄业、结业等的,需办理还款手续,方可正常离校。
三、贷款金额有关规定:
从2014年开始研究生实行缴纳学费攻读学位,国家将贷款上限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可贷款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规定如下:
- 优先贷款学费。不允许不贷款学费只贷款住宿费;
- 在足额贷款学费后与规定的贷款上限有结余的方可贷款住宿费;
- 贷款的学费和住宿费额度要求以实际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为准;
- 由于科研需要、博专硕等原因导致住宿地点有调换可能的,住宿费用有可能调整的,住宿费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我校研究生住宿费上限申请住宿费额度,硕士生不超过1600元,博士生不超过2000元。
四、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凭证(12月12日前由院系发放;每份一式五联,贷款多少年填写多少份,要求手工填写并亲笔签名,他人代签笔迹不同者退回重签;检查四联五联是否清楚,若不清楚请用笔描)
2.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网上填写,审核通过后由网上直接打印,一式一份,要求亲笔签名)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12月12日前由院系发放;一式三联,要求亲笔签字,检查二联三联是否清楚,无需另捺印)
4. 附件一: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学生网上填写,审核通过后由网上直接打印,一式二份,要求亲笔签名)
5.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一式一份,签字授权)
6.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复印件均可,但要求民政部门盖章清楚有效)
7.学生个人身份证(二代)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
8.学生个人学生证复印件(要求照片页、注册页印在一张A4纸);
提醒:学生交材料时请按1-2-3-4-5-6-7-8排序,用回形针或长尾夹整理成套(不建议用订书机)
五、学生贷款工作注意事项: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今年贷款申请工作或根据院系的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1.12月12日(周五)前应从院系老师处领取借款凭证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12月15日(周一)15:20在逸夫科技楼一楼报告厅参加2014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宣讲会;
3.12月19日(周四)17:00前(全校最终截止日期)登录http://www.gs.fudan.edu.cn/研工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网上申请提交后,由所在院系和研工部两级审核;或按照院系布置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贷款申请;
4.12月28日(周日)前(含周日)登录http://www.gs.fudan.edu.cn/研工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审核查看,分别打印“合同特别条款”和“审批表”
5.12月29日(周一)17:00前(全校最终截止日期)将贷款交给院系辅导员或院系指定负责的贷款老师处;或按照院系布置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提交;
六、院系贷款工作注意事项: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院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今年贷款申请工作。
1.通知到有贷款意向的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参加贷款宣讲会;
2.12月12日(周五)17:00前将借款凭证(每份一式五联,学生贷款多少年发多少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人一份,每份一式三联)、《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一人一份)发到有贷款意向的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手中,要求学生带这两份材料参加贷款宣讲会;
3. 12月24日(周三)17:00前院系完成贷款中审工作,各院系根据本院系工作节奏自行安排学生网上审核截止日期;
4. 12月30日(周二)17:00前院系将学生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8号楼307室(提醒:1)按照学号排序;2)检查学生是否签名;3)检查经济状况调查表是否有民政部门盖章,盖章是否清楚有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