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稍加留意,现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例真是不胜枚举。本人在为大家展示一宗案例。
新华网在5月6日发布了 一则新闻,说某所谓信息咨询公司的罗某从移动通信、金融单位、医院等部门工作人员手中购买、收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上贩卖。另外两个犯罪分子在买到了武汉某公司女高管的信息后,实施跟踪,并进行敲诈勒索。后来,东窗事发,犯罪分子因为敲诈罪被捕,而那个信息咨询公司的罗某也被抖露出来,最终因涉嫌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可以说,这又是一起典型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件。与之前那起 通讯公司内部员工出卖个人信息的案例情况如出一辙。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了各种违法犯罪事件中的一个环节,个人信息买卖的地下产业链已经形成,并且十分猖獗,直接助长了传统犯罪活动。
通过这个案例,以及其他类似案例,我们不禁还会发出一个疑问,那些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最终祸首——移动通信、金融单位、医院等部门工作人员们该当何罪?有没有被治罪?如果没有这些人的不法行为,何来信息咨询公司立足之地?《长江日报》有篇报道《 泄露个人信息 为何抓小放大》,分析的很好。
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七)》已经对此有了明确的责罚,但是这些国家工作机关和保有个人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如此淡薄,尤其是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丝毫没有法律意识。难怪现在很多有识之士都在呼吁制定专门的保护个人信息的立法,我的博文《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亟需立法 》也具体分析过。
最起码的要求是要针对那些单位的人员访问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审计。不仅要靠法律,靠制度,靠管理,还要靠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不仅是为了防止内部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还是为了降低单位和企业法人的法律和责任风险。
新华网在5月6日发布了 一则新闻,说某所谓信息咨询公司的罗某从移动通信、金融单位、医院等部门工作人员手中购买、收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上贩卖。另外两个犯罪分子在买到了武汉某公司女高管的信息后,实施跟踪,并进行敲诈勒索。后来,东窗事发,犯罪分子因为敲诈罪被捕,而那个信息咨询公司的罗某也被抖露出来,最终因涉嫌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可以说,这又是一起典型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件。与之前那起 通讯公司内部员工出卖个人信息的案例情况如出一辙。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了各种违法犯罪事件中的一个环节,个人信息买卖的地下产业链已经形成,并且十分猖獗,直接助长了传统犯罪活动。
通过这个案例,以及其他类似案例,我们不禁还会发出一个疑问,那些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最终祸首——移动通信、金融单位、医院等部门工作人员们该当何罪?有没有被治罪?如果没有这些人的不法行为,何来信息咨询公司立足之地?《长江日报》有篇报道《 泄露个人信息 为何抓小放大》,分析的很好。
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七)》已经对此有了明确的责罚,但是这些国家工作机关和保有个人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如此淡薄,尤其是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丝毫没有法律意识。难怪现在很多有识之士都在呼吁制定专门的保护个人信息的立法,我的博文《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亟需立法 》也具体分析过。
最起码的要求是要针对那些单位的人员访问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审计。不仅要靠法律,靠制度,靠管理,还要靠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不仅是为了防止内部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还是为了降低单位和企业法人的法律和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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