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数据成员
1、在一个类中说明具有某个类的类型的数据成员,这些成员被称为对象成员。
2、定义对象成员的一般形式:
class A
{
类名1 成员1
类名2 成员2
…
类名n 成员n
};
即“A Has a B”模式。是关联的关系。(UML)
在使用对象成员的时候,需要使用初始化列表的形式调用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格式:
A :: A (int _a, int _b, int _c) : B (_a, _b, _c)
{
}
3、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成员
A::A(A类本身参数列表0):成员1(成员1类的参数列表1),成员2(成员2类的参数列表2),成员3(成员3类的参数列表3)
{
...
}
4、有对象成员的对象的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
5、在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的成员
const成员
引用成员
对象数据成员
继承(父类的构造函数不是缺省的构造函数时)
构造对象的顺序
1、静态对象只被构造一次,即只被分配一次存储空间(静态对象的构造函数只被调用一次)。
2、所有的全局对象都再主函数main()之前被构造。
3、成员对象在类中声明的顺序与成员初始化列表中的说明顺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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