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数据成员

1、在一个类中说明具有某个类的类型的数据成员,这些成员被称为对象成员。

2、定义对象成员的一般形式:

class  A

{

     类名1  成员1

     类名2  成员2

     …

     类名n  成员n

};

即“A  Has  a  B”模式。是关联的关系。(UML)

 

在使用对象成员的时候,需要使用初始化列表的形式调用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格式:

A ::  A (int _a, int  _b,  int  _c) :  B (_a, _b, _c)

{

}

3、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成员

A::A(A类本身参数列表0):成员1(成员1类的参数列表1),成员2(成员2类的参数列表2),成员3(成员3类的参数列表3)

{

...

}

4、有对象成员的对象的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

         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 image 类本身的构造函数

5、在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的成员

const成员

引用成员

对象数据成员

继承(父类的构造函数不是缺省的构造函数时)

构造对象的顺序

1、静态对象只被构造一次,即只被分配一次存储空间(静态对象的构造函数只被调用一次)。

2、所有的全局对象都再主函数main()之前被构造。

3、成员对象在类中声明的顺序与成员初始化列表中的说明顺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