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是主题是:做别人不做的事

其实每个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你是个正常人一定有天赋、一定有可能会成功的潜质。那为什么有的人能成功、有的人不能成功呢?

我的个人观点是:你还没有唤醒自己。

“唤醒自己系列”将围绕这一主题做一些“浅显易懂”的案例分析。

 

一、主题解释和自我案例

别人不做的事分三种:

1)  别人不想做的事

2)  别人想不到的事

3)  总结以上两点叫做:别人想到了又不肯做的事

第二点公认很难做到。在当今信息无比发达的年代,我们几乎已经很难想到一些“爱迪尔”是别人想不到的或者几乎不重合的。

譬如当年,我臆想自己能在互联网世界中有所建树,于是想创业,尤其是在电商领域(可怜我当时认为电商就是淘宝)。

创业就创业吧,总得有个亮点吧。于是当时还不知道什么叫创新的我天天宅在家里想创新点,那想的是天昏地暗、浑身是汗、头重脚轻。

终于,在一个乌云满布的日子里我想到了一个“亮点”:在淘宝上开个网店,卖内衣。

话说7-8年前的淘宝那可比现在好玩多了。基本上你只要开个店:一定会有订单。

 

结果很明了,我的店坚持了半年就歇业了。原因也很简单,我给大家列举一下:

1)不是不懂包装,而是不愿意做其中涉及到一些“繁琐而且重复的工作”。譬如商品简介,真正成功的店主会把商品简介搞得非常人性化,而且从商品材质、售后服务、同款对比等都写的很高大上。相比我的商品简介,除了生硬的介绍就是从进货方拿点图片放在下面,如果拿到现在来对比,那用户体验简直就是“反人类”的

2)不愿意“薄利多销”。譬如我一件内衣的进货价是20,那我必然会卖到40以上。当时的我认为如果进20卖25还做什么生意?这点可以总结为:我不愿意做“薄利多销”的事。而当时一些成功的店主做了“大多数类似我这样的人不愿意干”的事

3)不愿意做用户分析和换位思考。当时淘宝本身的分析工具也没有现在这么全面,很多时候需要靠自己进行分析。而我从前期订单中始终没有分析这些新老客户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内衣。譬如女人会买内衣,但是对颜色和材质是有要求(可能男人并不认为这些很重要),往往从男性思维去考虑女性需求那肯定是失败的。

4)不愿意坚持。我大约做了半年,因为当时我还有一份程序员+管理岗位的工作。仔细一算账,我擦!半年的利润还抵不上我一个月工资。

事实上来看,当时有个朋友也是和我一起做同一品牌的内衣,现在已经做得很大了。标准是什么?人家一个月利润除以二抵得上我大半年的工资。

综上所述,其实不管是网店还是做其他行业。要说很难其实不难,除了那些爆发性人物,大部分人还是靠“把重复而简陋的工作”做到极致。

而这些工作都是我们“不做的”,当然这里面有不愿意做、想不到做、想到了也不肯做三方面因素。

二、第三方精彩案例

我们常说到互联网思维做某件事,也常听说到一些IT男辞职了开店,不管是实体店也好网店也好,其实也都是同样的道理—做别人不做的事,否则你直接复制别人的表面现象一定不会成功。下面来举个真实案例,如果有同行感兴趣,也大可尝试一番,不过我保证大部分人不肯做。

我家附近有几家水果店,从生意红火程度来讲,基本上可以说是“平分秋色”,不惨不淡,不温不火。大家想嘛,一斤苹果、一斤香蕉,卖的再好能好到哪去?再说实体店附近的客源都是有限的。

于是,这几家水果店中有一家坚持不下去了。原因很简单啊,赚不到什么钱,何不干点别的呢?于是这家店主打出了“承租公告”,意思是:这家水果店不搞了,你们谁来接手吧。

大约过了有近一个多月,还真有一个老板来接手了。

众多附近的居民已经习以为常,认为这最多就是换个老板而已。平时买水果还是看哪家新鲜哪家便宜呗。

不过经过我仔细观察(我平时没事干的时候就喜欢观察人家怎么做生意,这是一种强迫症),这叫老板用了一些很简单但是大家都能想到但都不愿意做的手段:

(1)新开张之前的造势

实体店造势这个词大家太清楚了。无外乎放个炮仗、换个招牌、然后弄一堆亲戚朋友来充当“假数据”购买,显示的很火热状。

不过这家老板没有使用这种办法。因为这是大家都想得到而且都会去做的办法,再说前几家水果店都这么搞过了,大家都麻木了有木有?

首先这家水果店不急着放×××表示它新开张了、换了老板江山易主了。而是用“静态数据说话”。

第一天:那天大约晚上7-8点钟左右,看到两辆大卡车停在了水果店门口。卡车上满载(目测有几百箱)的香蕉,然后那家水果店就在那装货卸货。

第二天:上述步骤重复。依然是几百箱香蕉,还是那个时间点,工人们在满头大汗的装货卸货

以上步骤反复执行了共一周左右。当时那家水果店门口的路比较窄,两辆大卡车往那一停,基本上过往车辆都要停下来慢慢侧身过去。于是,我可以保守估计,附近几个居民区的居民都看到了这家水果店的动静,而且这个时间点选的很好。因为白天你不一定在家,晚上你肯定得下班回家嘛~~~

于是,几天后我第一次听到附近的居民聚众聊天时在说:XX家的水果店香蕉肯定很不错。

 总结:这家老板做了其他水果店老板没想到而且也不会去做的事—-做一个很贴近现实的秀。事实上经过我仔细观察,这些装货卸货的动作都是预先设计好的,造成大家一种“货物很充足、马上要大卖、价格一定不会贵、水果流动大所以新鲜”的场景

 (2)价格战

 如果要说后面还有什么“造势”的事大家就想多了。这叫水果店老板大约在大家看了“为期一周的卡车拦路”情景后,正式开张了。

根据我以前去过批发市场的经验来看(给客户送礼采购)

1.榴莲拿货价大约在8-9块一斤(20个以内)这家老板开价10快

2、其他水果不一一列举了,大约都比进货价贵了5毛-2块左右

3、其中最便宜还真就是香蕉。甚至只比进货价贵那么2-3毛钱。

用淘宝思维来看,这家水果店在打“爆款”,而第一批商品就是香蕉。

所以爆款,简单来讲就是“卖的特别多”,薄利,供不应求。

大约的场景我给大家描述一下:

1.几百箱香蕉瞬间抢购一空,因为除非你也去批发市场批,否则根本不可能买到这么便宜的价格.

2、其他水果依然抢购一空,店家开始支持批发。

3、另外几家水果店瞬间没有一个生意。

4、直到晚上9点,水果店依然很火爆。大家在抢苹果、抢香蕉、抢菠萝。因为大家认为这么便宜的价格很快就会结束。

5、凡是购物超过100元的客户,水果店老板在结账时会告诉他,促销活动会始终继续。

我等昨天也去抢水果的人瞬间感到很惊讶

(3)互联网手段

大家知道,用户的热情不会一直保持高涨。而且水果属于慢消产品,譬如我买回去十斤苹果,我总不能一天之内全部吃掉吧。所以一般抢购水果的人都会在至少第三天再来做回头客。但是我们这时可能会通过朋友圈进行广而告之。

这时互联网手段开始起作用了。

店家开始打起了微信公众号的标牌,功能也无比简单,没啥高大上的宣传文。就是每天告诉大家什么产品在打“爆款“。然后呢,还支持用户投票,譬如夏天来了,大家喜欢吃西瓜和菠萝,这些信息拿到手后,店家会提前告诉大家:这个月几号—几号,西瓜开始使用爆款价格。

(4)用户分类

这家水果店很快就发现来此抢购水果的用户其实不全是就近居民,还有

1、  饭店商家。(因为要做水果拼盘)

2、  网店店主(网上卖水果)

3、  其他菜场的菜场主(同样也是卖)

4、  其他非个人性质用户

这位水果店老板不含糊,立马跟上一个步骤。譬如榴莲:5个以下10块一斤,10以上20以下9块。

其中饭店商户、菜场主来批发各是什么价格。(因为两者需要的水果品质不一样,大家不要以为饭店水果拼盘是什么高大上的品质哟~~~)

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价格是公开写在价格表上的。(不管是零售价还是批发价)

这就造成一种现象:消费者来抢购水果时几乎是自助式购物,省掉了讨价还价的环节。事实上,实体购物中故意把价格虚高其实是很浪费时间的,抱着宰一笔是一笔的心态能做好什么生意?

(5)送货上门

这个做法其实不稀奇。不过到了夏天,很多消费者需要的水果平均“体重“是比较大的,你想:你和你女朋友去买水果,假如你买了两个西瓜那你还能买些啥?拿得动?

因此该家水果店推出了”微信订购,货到付款“的功能。

方法很简单,在微信中把你的位置信息拉入到他的微信公众号里发给他。立马上门送货,货到付款。

于是,互联网手段再一次和传统销售完美结合了。

 

 

很负责任地说:这家水果店的周收入也许能抵得上很多人半年的工资。

 

三、个人总结

 案例讲完了,其实这个案例并不是鼓励大家去开水果店,因为这个水果店模式实际上也没啥新意,实施的手段都是一些很简单很常规的方式。而是从中我们去总结一些道理和方法论:

 

1、  创业其实很简单。关键很多创业者认为自己是高大上,矮小挫的手法不去做,所以很多创业者都是“懒”死沙滩上的。

2、  创业成功的奥秘也是很简单的。造势+优惠+服务+便捷+信息手段配合。

3、  我猛然发现:微信营销从某种角度原来是专门给实体经济服务的。

4、  如果从狭隘的角度来讲。只要能合法赚钱,任何方向都是有前途的

5、  成功者和失败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干的事都是后者不愿意干的。而后者干的事前者早就干过并立马矫正了。

6、  其实模式复制并不难。很多成功案例你去复制一下也会成功。为什么很多人说复制的模式不行呢?不是不行,而是你不愿意去复制。

7、有时大家创业不要把一个简单的行业想得太复杂,不要太过于依赖互联网。反而我们应该把一切简单化,把互联网手段当做佐料辅助一下即可。(和马云一样有能力的人除外)

也许我们整天就看到网上各种IT男辞职创业成功,有多么羡慕等等。但是羡慕归羡慕,大多数人还是不肯去干一干,除了前怕狼后怕虎,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懒得干”、“不肯干”。前人总结的很好:“勤劳致富”,放在以前那叫做劳动,放在现在那就是一个字—“干”。

原文:http://www.shenyisyn.org/2014/04/30/55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