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大家都在调侃广电总局要发“恶搞许可证”的事情。
看出来,很多人的观点都是希望政府能够民间的一些声音一个宽容的态度。毕竟,
恶搞也是人民对一些公众事件、人物的反应的表达形式。
但是,现在的“恶搞”有点偏离了这个主旨,部分人,为了恶搞而恶搞,为了出名而恶搞。甚至不惜以诬陷、诽谤、侮辱的方式对一个公众人物进行***。
[url]http://tv.mofile.com/5R7QHS8M/[/url] 这个地址,所以一个所谓的“:冯小刚拍摄《夜宴》真相大揭密 ”的恶搞片子。
在《夜宴》尚未公映,很多人都不知道(我想作者也不知道)剧情内容,拍摄的质量的时候,这个片子却肆意的去***这个片子的内容、质量,甚至侮辱导演以及相关的演员和人物。
我想,这样的“恶搞”也太过分了,纯粹是为了“恶搞”而“恶搞”,为了制作者个人的出名而去使用“恶搞”的方式,侮辱别人。
我觉得,这样的“恶搞”作者,的确可以使用陈导的话“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如果这个作者不能够矫正自己的方向的话,他最终必然不可能有多大成就,也不可能有什么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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