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linux遵循开源协议,使用Linux的人、团体需要将自己开发的东西共享给其他人使用,而共享的只是源代码,源代码只有经过编译,编成计算机所能识别的二进制可执行文件,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足够的能力实现,出现一些团体和组织来完成此事。
将源代码编译成可执行能安装的系统文件称为发行版。
目前比较主流的发行版主要有:
debian(社区免费版):在其之下比较主流(二次发行版)的是ubuntu。
ubuntu的桌面做的比较好。
slackware:在其之下比较主流(二次发行版)的是s.u.s.e(opensuse是在suse的二次发行版)
redhat:其下比较主流的分支是:redhat enterprise linux(RHEL)18个月更新一次(centos是其下的二次发行版)、fedroa core一般6个月更新一次。
linux内核版本号介绍:
major.minor.release(主版本号.次版本号.发行号/修正版本号)
2.1.4
linux 2.2,2.4,2.6,3.0,4.0 可以通过www.kernel.org 来查看。
linux发行版也有自己的版本号:
如:RHEL5.x,6.x,7.x
查看linux内核版本:
方法一、#uname -a //如果不加-a参数就是查看系统名称。
方法二、#cat /proc/version // /proc文件系统,是系统内核的映像,也就是说,该目录中的文件是存放在系统内存中的,它以文件系统的方式为访问系统内核数据的操作提供接口。uname -a 就是从这里获取的。
开源许可证:GPL,BSD,Apache?
GPL协议就是一个开放源代码协议,软件的初始开发者使用了GPL协议并公开软件的源程序后,后续使用该软件源程序开发软件者也应该根据GPL协议,把自己编写的源程序代码进行公开。GPL协议要求的关键是开放源程序,但不排斥软件作者向用户收费。GPL的好处是这个协议项下软件经过众多程序员的修改,功能也非常完善。不好的方面是开放自己源程序的代码后,会给竞争对手盗版、研究的机会。
BSD协议鼓励软件的作者公开自己后续开发d额源代码,但不强求。在BSD协议项下开发的软件,原始的源程序是开放源代码的,但使用者修改以后,可以自行选择发布源程序或二进制程序,当然,使用者有义务把自己原来使用的源程序与BSD协议在软件对外发布时一并发布。因此比较灵活,所以BSD深受大公司的喜爱。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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