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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欣赏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4
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一、全体干部职工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二、计算机软硬件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登记备案。各涉密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档案,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维修、升级和变更等情况,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单位自行保管。
三、计算机密级类别的设定:由保密领导小组设定计算机密级,由党群工作部等主管部门负责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
四、配备有计算机设备的单位都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计算机保密工作,并设专人对软硬件设施进行管理。计算机资源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六、禁止使用服务器及安装有管理系统的涉密计算机连接国际互联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处理涉密信息。
七、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外借和拷贝。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八、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