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2、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理工程师将不签发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单,或在相应细目上予以扣除。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必须坚持“规范计取、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并按照合同规定确定提取标准,独立收支立帐,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取和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4、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应按合同约定,同每期的工程计量一并进行,本工程合同约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为合同价款的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足时,应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二、安全生产费用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适应的范围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2、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做、安装等费用。
3、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
4、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