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对象和数据结构
6.1 数据抽象
数据抽象的目的在于不暴露对象的内部数据细节.
只需要知道接口在做什么(功能).
6.2数据, 对象的反对称性
即面向过程(数据), 面向对象(对象)的代码的区别.
- 面向过程可以方便的添加方法
-> 难以添加新的数据结构, 因为需要修改所有函数 - 面向对象的代码可以再已有的方法基础上增加新的对象
-> 难以添加新的方法, 因为需要修改所有实现的类.
总结:
需要持续添加新的方法用过程式
需要持续添加新的类用面向对象
6.3 得墨忒尔律
类C中的方法f只能调用以下对象的方法:
- C
- f创建的对象
- f的参数对象
- C的实体变量持有的对象
6.3.1火车失事
类C中:
A a= x.getA()
B b = a.getB()
调用者并不能在当前类C的环境中明白a.getB()在干什么事情(理想情况getB()应该出现在对象a的代码范围之中).
解决方案一:
A.B 采用过程式代码.
但会导致混杂
6.3.2 混杂
过程式代码与对象式代码混合
导致既难以添加方法, 又难以扩展实现类.
正确的解决方案:
隐藏结构
把getA().getB() 包到一个对象里:
B b = x.ge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