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优先级:
下列是一份优先级逐级增加的选择器列表:
- 通用选择器(*)
- 元素(类型)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
- ID 选择器
- 内联样式
!important 规则例外
当 !important 规则被应用在一个样式声明中时,该样式声明会覆盖CSS中任何其他的声明, 无论它处在声明列表中的哪里. 尽管如此, !important规则还是与优先级毫无关系.使用 !important 不是一个好习惯,因为它改变了你样式表本来的级联规则,从而使其难以调试。
- 1. 内联样式表的权值最高 1000;
- 2. ID 选择器的权值为 100
- 3. Class 类选择器的权值为 10
- 4. HTML 标签选择器的权值为 1
CSS 优先级法则:
- A 选择器都有一个权值,权值越大越优先;
- B 当权值相等时,后出现的样式表设置要优于先出现的样式表设置;
- C 创作者的规则高于浏览者:即网页编写者设置的CSS 样式的优先权高于浏览器所设置的样式;
- D 继承的CSS 样式不如后来指定的CSS 样式;
- E 在同一组属性设置中标有“!important”规则的优先级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