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购入不含税假10元 按17%税交,我应付给卖方11.7 然后,我再卖出去按12元卖(不含税,税由买方按17%支付,对方实付14.04):
如果没有进项发票可以抵扣的话,那么我应该交税金是:
12 * 0.17 = 2.04 是对的.
买入时应交税金: 10*17%=1.7
卖出去时应交税金: 12*17%=2.04
所以真正应该交的税金是 :2.04-1.7=0.34
真正的利润为: 14.04 - 2.04 - 10 = 2
当然可能对方不想付那么多税,可以在12元不含税销额上下调,不可以发票和钱数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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