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腾讯之于中国的互联网,正如苹果公司之于世界的IT公司。
骂吧,诅咒吧……
好的,安静下来后听我说说,声明一下,我不是腾讯的水军,本人还不至于沦落到当水军的程度,要当也是当海贼。
为了简明扼要点,将会以最少的字数阐明我的观点:
一、这两个公司的拳头产品都不是原创的,只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改进的。
无论是腾讯的QICQ,还是苹果的Apple I 都不能算是这两个公司的开创性产品。QICQ之前已经有了 ICQ,Apple I之前个人电脑也发展了几年,但是ICQ和个人电脑都是在这两个公司手上发扬光大的。只是腾讯的抄袭手段太差,苹果则高明多了。
二、它们都不是技术创新型公司,但却是产品创新型公司
继续拍砖……
手上没砖了吧,我继续说。苹果公司被公认为创新公司,但是你得承认,iPod之前已经有了mp3播放器,iPhone之前也已经有了触屏手机,毫无例外iPad之前的平板电脑挣扎了好多年,就连有几十万应用的App store也不是首创的。回过头来,虽然不是首创的,但这几个却做的有声有色,一步步使苹果公司市值超过微软,成为科技股第一。凭借的就是该公司强大的产品设计能力。
我们再来看看腾讯,从简简单单的一个IM软件,到会员,再到各种颜色的钻、QQ秀、Qzone、QQ门户、游戏还有一切互联网公司该干的事,不该干的事。这些事做完后,腾讯终于问鼎中国互联网公司老大的宝座。只是之于苹果公司,腾讯的胃口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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