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数字司法与智能合约的现状及挑战
金砖国家数字司法现状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司法系统的数字化转型成为了全球趋势,金砖国家也在积极推进这一进程。以俄罗斯为例,其司法系统的数字化进程持续已久且逐步推进,背后存在技术、金融、社会等多方面原因。
2001 年,俄罗斯通过了 2002 - 2006 年的联邦目标计划“俄罗斯司法系统的发展”,开启了司法系统改革的尝试,主要目标是发展司法系统的物质技术支持和信息支持。2015 年,又通过了一系列相关法令,如“关于批准 2020 年前法院信息化发展概念”的法令,以及在莫斯科普通管辖法院基础上创建“司法”国家自动化系统试验区的法令,并针对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制定了活动信息化概念。
起初,电子形式的程序行动主要涉及提交索赔的程序,约三年后才可以下载索赔附件。法律还规定了通过视频会议举行庭审的可能性。在新冠疫情限制措施期间,为应对疫情传播,俄罗斯通过相关法令,要求法院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启动案件审理。然而,这一时期也暴露出司法系统的诸多弱点和问题,初期多数案件的审理被推迟,随后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法官尽可能转向数字模式解决纠纷,但目前还不能说实现了完全的数字司法,只能说具备了以电子形式执行某些程序行动的可能性。
除俄罗斯外,其他金砖国家在数字司法推进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在新冠疫情调查中,司法保护权利的形式暴露出诸多弱点。远程工作期间,数字技术在法律程序中的使用缺乏立法监管,导致纠纷审理的期限和程序被违反,许多法院将使用信使进行听证作为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但这种做法未来可能成为向上级机关投诉的依据。此外,许多国家由于缺乏技术支持和资金能力,无法转向新的互动模式。像南非、巴西和印度等国,其技术设备薄弱,难以引入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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