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模式分类
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1)创建型模式
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2)结构型模式
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3)行为型模式
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二、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总原则: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就是说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要扩展原有代码。一句话概况就是: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
1、单一职责原则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5、迪米特法则(Demeter Principle)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单一职责原则】是,每个类应该实现单一的职责,如若不然,就应该把类拆分。
【里氏代换原则】是,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子类对父类的方法尽量不要重写,因为父类代表了定义好的结构,通过这个规范的接口与外界交互,子类不应该随便破坏它。
【依赖倒转原则】是,不要依赖具体实现,要依赖抽象!也就是面向“接口”编程而不是面向实现类编程!这样做可以解除客户端与实现类的耦合。这是开闭原则的基础。
【接口隔离原则】是,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
【迪米特法则】,也叫最少知道原则, 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无论被依赖的类多么复杂,都应该将逻辑封装在方法的内部,通过public方法提供给外部。这样当被依赖的类变化时,才能最小的影响该类。
【合成复用原则】是, 尽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