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网络横行的时代,我之前居然一直使用日志在记录生活。是不是有点老土,当文字变为这中统一格式的时候,似乎觉得没有那么有感觉了。还是写在纸上感觉很满足。
哎,算了,在博客已经不流行的今天,我选择用博客来记录生活。今天是第一篇。
哎,这个格式看着好纠结。
我最近陷入if i were a boy无法自拔。
周末早上出去跑步,忽然觉得这首歌太适合跑步的时候听了,一来是节奏感不错,二来碧昂斯的声音太有穿透力了。在我找到下一首歌之前估计这首歌会伴随我一段时间了。
if i were a boy
even just for a day
i'd roll out of bed in the morning and throw on what i wanted then go
drink beer with the guys
and chase after gi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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