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明确,六类重大建设项目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二)军事国防类。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三)交通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机场、铁路、公路项目,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
(四)能源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
(五)水利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
(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有什么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指的是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与选址或用地报批等阶段,如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需进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充划定。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明确,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开展补划,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相应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

本文介绍了在何种情况下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包括六类重大建设项目,并强调了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原则和要求,确保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算法详细阐述了建设用地占用和补划地类的计算方法,旨在助力统一管理和监管。此外,文章提及未来可能开发软件以简化这一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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