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避免重复创建对象来提高重用性的情形:
1.对象不可能被改变,比如String类型。
String s = "no longer change";的效率要比String s = new String("no longer change")更快速,高效,可重用。
2.提供了静态工厂方法和构造函数的非可变类,如Boolean,Integer
Boolean.valueOf(String);优于Boolean(String);
3.已知不会在进行修改的可变对象,也应进行重用如固定的日期Calendar。
4.对象的创建代价非常昂贵的对象,如数据库链接对象(通过维护连接池),日期Calendar对象。
应该知道的是:除了上述情况,如果对象的创建代价非常微小(事实上大部分是这种情况),那么使用构造函数比维护对象池效率更高代码也更清晰(JVM有高度优化的垃圾回收器)。还应注意因重用一个对象的代价有可能大于重复创建对象的代价,在要求保护性拷贝的情况下没有进行保护性拷贝会导致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