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访问权限
修饰符 | 本类 | 同一个包的类 | 继承类 | 其他类 |
---|---|---|---|---|
private | √ | × | × | × |
default | √ | √ | × | × |
protected | √ | √ | √ | × |
public | √ | √ | √ | √ |
如果子类的方法重写了父类的方法,那么子类中该方法的访问级别不允许低于父类的访问级别。这是为了确保可以使用父类实例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实例去代替,也就是确保满足里氏替换原则。
设计良好的模块之间通过它们的 API 进行通信,一个模块不需要知道其他模块的内部工作情况,这个概念被称为信息隐藏或封装。因此访问权限应当尽可能地使每个类或者成员不被外界访问。
2.抽象类和接口
(1)抽象类:abstract 关键字进行声明。如果一个类中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这个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只能被继承、不能实例化】
(2)接口:interface
接口的成员(字段 + 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 的,并且不允许定义为 private 或者 protected。
接口的字段默认都是 static 和 final 的。
(3)比较
- 抽象类提供了一种 IS-A 关系,需要满足里式替换原则,即子类对象必须能够替换掉所有父类对象。
接口更像是一种 LIKE-A 关系,它只是提供一种方法实现契约,并不要求接口和实现接口的类具有 IS-A 关系。 -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是不能继承多个抽象类。
- 接口的字段只能是 static 和 final 类型的,而抽象类的字段没有这种限制。
- 接口的成员只能是 public 的,而抽象类的成员可以有多种访问权限
(4)使用
使用接口:
- 需要让不相关的类都实现一个方法,例如不相关的类都可以实现 Compareable 接口中的 compareTo() 方法;
- 需要使用多重继承。
使用抽象类:
- 需要在几个相关的类中共享代码。
- 需要能控制继承来的成员的访问权限,而不是都为 public。
- 需要继承非静态和非常量字段。
在很多情况下,接口优先于抽象类。因为接口没有抽象类严格的类层次结构要求,可以灵活地为一个类添加行为。并且从 Java 8 开始,接口也可以有默认的方法实现,使得修改接口的成本也变的很低。
3.super
- 访问父类的构造函数:可以使用 super() 函数访问父类的构造函数,从而委托父类完成一些初始化的工作。应该注意到,子类一定会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来完成初始化工作,一般是调用父类的默认构造函数,如果子类需要调用父类其它构造函数,那么就可以使用 super() 函数。
- 访问父类的成员:如果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某个方法,可以通过使用 super 关键字来引用父类的方法实现。
4.重写与重载
(1)重写(Override):
存在于继承体系中,指子类实现了一个与父类在方法声明上完全相同的一个方法。
为了满足里式替换原则,重写有以下三个限制:
- 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
- 子类方法的返回类型必须是父类方法返回类型或为其子类型。
- 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类型必须是父类抛出异常类型或为其子类型。
(2) 重载
指一个方法与已经存在的方法名称上相同,但是参数类型、个数、顺序至少有一个不同。
应该注意的是,返回值不同,其它都相同不算是重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