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个例子:
class Base
{
public:
void func(){cout<<"base function"<<endl;}
};
class Drived : public Base
{
public:
void func(){cout<<"drived function"<<endl;}
};
int main()
{
Drived d;
Base* pb = &d;
pb->func();
Drived* pd = &d;
pd->func();
return 0;
}
我们发现,对于同一个对象d,使用不同类型的指针指向它时,他表现得不尽相同。同理对于引用也是一样。
此时,我们之前提过的public继承是一种is-a关系:
对于一件事情如果Base能做,那么Drived也能做。但是当你重新定义了派生类的非虚函数时,那么在使用指针或者引用时,从直观上看,派生类做的事情就可以与基类做的大不相同。
总之,绝不重定义继承而来的non-virtual函数。
本文通过一个具体的 C++ 代码示例探讨了在 C++ 中使用 public 继承时,基类和派生类的行为差异。特别是当派生类重定义了基类中的非虚函数时,通过不同类型的指针调用这些函数会导致不同的行为。文章强调了避免重定义继承而来的非虚函数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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