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数能否作为评定绩效的依据

文章讨论了使用bug数作为测试人员绩效评定标准的不合理性,包括因模块复杂度和开发人员能力差异导致的bug数量不具可比性,版本差异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测试秩序混乱等问题。此外,文中提到了在面试场景下如何应对关于bug数排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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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创建之初,曾经有一个阶段是用bug数来评定绩效,但很快就造成了部门混乱,于是不了了之。不久前,部门领导开会,讨论绩效如何评定的问题,又提出了bug的数量这个问题。当然大家一致反对,所以又搁浅了。

     所以我一直都认为bug数是不能作为评定依据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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