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创新的公共融资:瑞典案例解析
1. 创新融资资源来源
创新融资资源主要来自私人主体,具体如下:
- 创新企业自身(内部资本市场)
- 证券交易所
- 私人风险投资基金和公司
- 银行
- 个人(天使投资人)
不过,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公共机构也会以种子资本等形式为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这是创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瑞典公共风险资本供应缺乏额外性
2.1 政策问题分析
在创新政策设计阶段,关键问题是确定是否真的需要公共资金来支持创新,这需要详细分析。因为随着创新过程的发展,私人融资的可用性会发生变化,风险通常会随时间降低,私人风险资本的可用性可能增加或减少。
2.2 瑞典案例研究
瑞典国家创新委员会(NIC)在2015年2月的首次会议上讨论了风险资本供应问题。此前Svensson(2011)和Riksrevisionen(2014)进行了相关分析:
- Svensson的分析 :瑞典所有公共股权融资支持中,只有16%针对种子阶段。种子阶段政府挤出私人资金的风险最低,但许多公共融资机构的章程要求融资方不亏损或盈利,导致这些机构寻求低风险项目,即创新发展成熟或后期阶段的项目。因此,84%的公共资金分配给了已经有销售业绩且处于扩张期的公司,公共资本挤出了私人资本,从额外性角度看问题严重。原则上,只有创新桥(Innovation Bridge)投资于尚未有销售业绩的公司,该机构最接近理论理想状态,应获得更多资源,而ALMI应取消所投资公司必须有明确需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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