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与内部创业:组织变革与政策支持
1. 组织类型与创新概述
在创新体系中,存在多种类型的组织。其中,混合组织是一大类型,它结合了营利与非营利目的,以及公有和私有所有权。例如,科学协会、标准化/认证机构等私人非营利组织就属于此类。
创新是企业和其他组织为获得比较优势而有目的地创造新事物的行为。在演化经济学中,企业运营的变异和选择环境是讨论技术变革和创新的两个关键主题。变异的产生对于理解变革的动态至关重要,而选择环境不仅涉及组织间的外部问题,也与组织内部相关。
2. 创业与内部创业的定义
在经济理论中,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概念是创业、创新和经济增长领域的里程碑。这一模式以个体创业者和小企业的创建为核心,被称为“熊彼特 Mark I”。与之相对的是“熊彼特 Mark II”,即创新活动主要在大型企业内部进行的“创造性积累”模式。
- 熊彼特 Mark I :创新活动集中度低,创新者经济规模小,创新者排名稳定性低,新创新者进入率高。
- 熊彼特 Mark II :创新活动集中度较高,创新者经济规模较大,创新者排名稳定性高,新进入率低。
有观点认为,创业是驱动市场过程的竞争行为。这一定义从行为及其结果的角度看待创业,既强调了微观层面决策和行动对引入变革的必要性,也指出创业应产生实际影响,否则不能称之为创业。该定义融合了两种不同的创业研究方法:一是将创业视为一个过程,关注新企业的创建和组织层面的创新实施;二是从机会的角度看待创业,关注创业机会的发现和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创业或内部创业形式都具有创新性。不同国家的新企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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