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采购:创新驱动的公共采购新路径
1. 功能规格说明对创新的重要性
在公共采购领域,功能规格说明而非传统的产品/流程特征描述,是创新驱动采购(IEP)的三个类别以及预商业采购(PCP)的关键所在。功能采购的重要性在多个方面得以体现。
功能常规采购在创新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它既可能是对现有产品的持续采购,也能借助功能规格说明实现新产品(创新)的采购。在与创新相关的四类采购中,功能常规采购的创新潜力最大。
公共创新采购(直接和催化)也必须通过功能规格说明来推进。由于创新通常意味着新产品,而描述不存在的产品是不可能的,所以产品采购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行。功能公共采购为所有公共采购带来了创新的可能,不仅仅局限于需要创新的采购项目。
PCP 同样如此,它本质上是购买解决特定问题的研究成果,而这些研究成果事前未知且无法描述,这意味着 PCP 通常属于功能采购。
从促进创新的角度来看,产品采购和功能采购是公共采购的两种不同模式,二者的区别是关键。欧洲委员会以指令形式提供采购规则,成员国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这些指令适用于各类公共采购,但不适用于 PCP,PCP 由其他欧盟规则管辖。尽管“功能(常规)采购”并非欧盟公共采购监管框架中规定的“采购程序”之一,但功能采购在所有创新采购中都是必要的,可在采购招标文件中应用功能(或性能)规格说明,现有多种“采购程序”都可用于此目的。
此外,“功能需求”的概念在欧盟和国家立法中都有体现,例如瑞典法律规定采购机构可将技术规格设定为性能或功能需求。采购方可以选择在招标规格中描述功能或产品,也可两者结合使用。欧盟 2014 年的新指令强调,技术规格应避免人为限制竞争,以功能和性能要求制定技术规格通常能更好地实现这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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