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ender 3.0:从基础操作到渲染引擎的全面指南
1. 对象选择方法
在Blender 3.0中,有多种选择对象的方式,这对于后续的操作至关重要。
- 全选与反选 :按下“A”键可以全选3D视图中的所有元素;按下“Alt + A”则取消全选。此外,在界面中没有对象的位置点击鼠标也能取消所有选择。使用“Ctrl + I”可以反转当前的选择。
- 框选与圈选 :按下“B”键,然后通过点击并拖动鼠标左键可以打开一个矩形选择窗口;再次点击“B”键,然后点击鼠标中轮可以取消选择。按下“C”键可以定义一个圆形选择区域,通过旋转鼠标中轮或使用数字小键盘的“+”和“-”键可以控制其宽度。
- 随机选择 :在3D视图标题菜单中,选择“Select ➤ Select Random”可以随机选择项目。
- 高级选择方法 :按下“Shift + G”会弹出“Select Grouped”菜单,允许以不同方式选择组对象;按下“Shift + L”会打开另一个菜单,用于在对象和编辑模式下以不同方式选择链接的对象。按下“L”键并划过一个项目,会选择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其他实体。
在编辑模式下,还可以进行子对象选择:
- 选择顶点、边和面 :在3D视图的标题栏中左键点击选择器,或者按下“1”选择顶点、“2”选择边、“3”选择面。使用鼠标左键可以选择单个子对象。在对象模式下按住“Shift”键,然后左键点击子对象可以将其添加到选择中。要添加元素到选择中,需按下“Ctrl”和数字小键盘的“+”,
Blender 3.0核心操作与渲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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