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颁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10年版),该规范立足于中国IC卡发展现状,增加了非接触式通讯规定和小额支付规范等内容,满足银行卡产业升级的需求。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10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立足中国IC卡发展现状,汲取国际先进IC卡技术,总结国内金融IC卡试点经验,修制定了我国IC卡应用的系列行业标准,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性,适应了我国银行卡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是金融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并为金融IC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金融IC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作为同世界接轨的重要手段,金融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性工作。《规范》在2005年颁布的《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版》(JR/T0025-2005)基础上,以继承与发展、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兼容性等为编制原则,经金融机构、产业部门和社会专家多次研讨、历时近3年,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而成。与2005年版本标准相比,《规范》尊重原标准的总体架构和技术内容,增加了非接触式通讯规定和小额支付规范,在应用上修改完善了借贷记功能,增加了自行设计的基于借贷记的小额支付业务,集兼容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于一体,且具有较好的前瞻性。

  《规范》包含十三部分。第1部分为"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卡片规范",规定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卡片方面的内容。第2部分为"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规范",规定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所涉及的文件、命令、安全需求及交易流程,也描述了磁条卡功能的相关需求。第3部分为"与应用无关的IC卡与终端接口规范",规定了应用无关的IC卡与终端接口方面的内容,包括卡片的机电接口、卡片操作过程、字符的物理传输、复位应答、传输协议、文件、命令及应用选择机制。第4部分为"借记/贷记应用规范",主要描述了借记/贷记应用卡片和终端之间处理的技术概要,提出了对基于IC卡借记/贷记项目的最低要求。第5部分为"借记/贷记应用卡片规范",从卡片的角度描述了借记/贷记交易流程,包括卡片内部的处理细节、卡片所使用的数据元、卡片所支持的指令集等。第6部分为"借记/贷记应用终端规范",从终端的角度描述了借记/贷记交易流程,包括终端的硬件需求、终端内部的处理细节、终端所使用的数据元、终端所支持的指令集等。第7部分为"借记/贷记应用安全规范",描述了借记/贷记应用安全功能方面的要求以及为实现这些安全功能所涉及的安全机制和获准使用的加密算法。第8部分为"与应用无关的非接触式规范",规定了接近式IC卡的物理特性、射频功率和信号接口、初始化和防冲突、传输协议等内容。第9部分为"电子钱包扩展应用指南",描述了电子钱包复合应用、电子钱包灰锁应用等内容。第10部分为"借记/贷记应用个人化指南",描述了IC卡借记/贷记应用特有的个人化指令、特有的数据分组标识的定义及个人化时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第11部分为"非接触式IC卡通讯规范",规定了非接触式通讯所使用的符号编码技术、数据帧格式等详细内容。第12部分为"非接触式IC卡支付规范",描述了非接触式IC卡应用,在磁条非接触式支付应用和快速借记/贷记非接触式支付应用方面作出了相关要求和规定。第13部分为"基于借记/贷记应用的小额支付规范",描述了关于如何在借记/贷记卡上实现小额支付功能(即电子现金)的相关信息,并提供了电子现金的功能概述。

  《规范》颁布的系列标准能够满足我国银行卡产业应对国际EMV迁移的需要,提速我国银行卡产业技术升级,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消费支付的安全、便捷的需要,有利于促进金融IC卡应用与国际接轨和行业应用的结合,为加快推进我国金融IC卡应用普及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发展机遇。同时,进一步丰富了我国金融标准化内容,完善了金融标准化体系,推动了我国金融标准化进程,并为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规范(V3.0)》(以下简称PBOC3.0),PBOC3.0是在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颁布的《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规范(2.0)》(以下简称PBOC2.0)基础上,经业内专家多次研讨并不断修订、补充完善而成,此次升级适应了银行业务发展的新要求,为金融IC进一步扩大应用奠定了基础,对推进金融创新和提升金融服务民生的水平有重要意义。 一、PBOC3.0颁布的背景 199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借鉴国际有关标准的基础之上,结合国内金融应用需求,发布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规范V1.0》,后来业内把此规范称作PBOC1.0。从内容上看,PBOC1.0规范定义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规定了片和终端的接口、片本身的技术指标、应用相关的交易流程和终端的技术要求等。 为满足金融IC应用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启动PBOC1.0规范修订工作,补充完善电子钱包/存折应用,增加了与EMV2000标准兼容的借记/贷记应用,增补了非接触式IC电气协议特性、电子钱包扩展应用、借记/贷记应用个人化指南等内容,并在2005年3月颁布了PBOC2.0规范。 为推动金融IC在小额支付和快速支付领域的应用,中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5月发布PBOC2.0规范2010版。该规范共13个部分,增加了非接触支付、基于借记贷记的电子现金等内容,以满足小额的快速支付的市场需求。 为适应我国社会安全支付的需要,推动金融IC的健康发展,2011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应用工作的意见》,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金融IC应用,以促进中国银行的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人民银行也提出了IC受理环境改造和银行发的时间表,这标志着国内金融IC迁移开始全面推进,IC迁移进入关键时期。经过近三年的努力,PBOC3.0规范应运而生,由人民银行于2013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 二、PBOC3.0的主要内容 PBOC3.0共包括14个部分(原PBOC2.0的第1部分:钱包存折片、第2部分:钱包存折应用、第9部分:钱包存折扩展已删除),分别为: 第3部分:与应用无关的IC终端接口; 第4部分:借记贷记应用; 第5部分:借记贷记应用片; 第6部分:借记贷记应用终端; 第7部分:借记贷记应用安全; 第8部分:与应用无关的非接触式规范; 第10部分:借记贷记应用个人化指南; 第11部分:非接触式IC通讯; 第12部分:非接触式IC支付; 第13部分:基于借记贷记应用的小额支付; 第14部分:基于借记贷记应用的小额支付扩展应用; 第15部分:电子现金双币支付应用; 第16部分:IC互联网终端; 第17部分:借记贷记应用安全增强。 PBOC3.0结合国内外最新技术与安全标准,对金融IC的底层标准及安全算法进行了完善,增强了片与终端的交互适应性,同时引入了移动支付、行业多应用等元素,提高了金融支付的安全性。 三、PBOC3.0和PBOC2.0的异同分析   1、 安全增强   出于对国家金融安全等多种因素的考虑,PBOC3.0在第17部分详细定义与说明了国密算法在金融IC中的应用,即PBOC3.0的金融IC可以支持SM2/SM3/SMS4(国密算法)与RSA/SHA-1/3DES(国际算法)。这两套算法通过 SM算法支持指示器标签DF69进行切换。   两套算法切换的原则是:终端片使用共同支持的算法完成交易;遵循国密算法优先处理的原则。   2、 增加应用   (1) 非接触式IC小额支付扩展应用   为适应金融IC跨行业多应用需求,推动金融IC的一多用惠及民生,PBOC3.0在第14部分增加qPBOC扩展应用,分配了扩展应用文件,从而满足了金融IC在地铁、公交、高速公路收费、停车收费、铁路(高铁)等领域的多种应用,同时预留了其它银行自定义应用及保留应用。   (2) 电子现金双币应用   随着国际IC迁移的推进,我国的金融IC进一步兼容国际标准,为港澳台及国外持人提供便利,PBOC3.0第15部分增补了双币电子现金和双币qPBOC应用,对双币种交易时的TAG进行了映射,最大限度地方便持人在两种币种间的快速转换。   (3) IC互联网终端   为推动金融IC与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的整合发展,PBOC3.0在第16部分中增补了IC互联网终端的内容,对IC互联网终端的安全体系、应用场景、交易流程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定义与阐释。IC互联网终端有效地引入了移动支付的新元素,多种应用场景圈存解决了持人到银行柜台排队办理业务的苦恼。   3、 原有内容升级   (1) 增加了AID预留和分配   对TAG进行了预留以供将来使用;定义了AID的编码规则、保留规则。   (2) 修订了GAC与GPO命令数据的相关内容。   明确了GAC与GPO命令数据不一致时片处理方法;   在终端层面,也明确了若片返回标签重复,终端应当终止交易;   片联机GPO响应数据中新增了9F63的要求,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应用需求;   明确了GPO响应应遵循的格式。   (3) 明确了执行发行认证与执行发行脚本之间的关系。   片应当能正常处理应用解锁命令,无论发行认证是否执行,若发行认证执行但失败,则片应拒绝执行发行脚本,并推荐以“6985”响应发行脚本命令。   (4) 修改9F63产品标识信息。   9F63命名为“产品标识”,用于标识持人设备产品的物理形态,用途等。   (5) 增加了第6.5节“个人化数据必须遵循的规则”   在增加规则的同时,也明确了9F10中发行自定义数据的要求,这些部分的修订,结合了各商业银行接入银联网络的有关经验,对于商业银行发的个人化数据具有指导性意义。   (6) 修订非接触式IC通讯的参数   参数的修订目的在于兼容ISO/IEC 14443:2011。   (7) 增加两种交易日志   圈存日志的要求:当片中的电子现金余额(9F79)被设置数据(Put Data)命令成功改写时,片应当记录一条圈存日志。   增加了qPBOC交易日志要求(行可选)。   (8) 其它终端部分的主要修订内容   终端也不应因持人姓名有误而终止交易;   终端在交易时及交易后取得片中电子现金余额的方法;   授权金额为0的处理方式:如果授权金额为零,除非终端支付qPBOC扩展应用,具有联机能力的终端应在终端交易属性字节2的第8位表示要求联机应用密文;如果授权金额为零,除非终端支付qPBOC扩展应用,仅支持脱机的终端应终止交易,提示持人使用另一种界面(如果存在)。   (9) 其它片部分的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了片连续MAC错的处理方法。当片执行了收到一个MAC错的发行脚本命令,则不应允许执行后续的发行脚本命令;   修订了关于“闪”的处理办法;   明确了qPBOC不再设置LOATC。   4、删除不适用部分   删除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及其扩展应用;   删除了借贷记应用中对DDF的描述,删除了终端在应用选择时对DDF的支持,同时强制片不使用DDF;   删除了非接触支付应用中的MSD应用相关内容。   四、PBOC3.0颁布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PBOC3.0的颁布有利于我国银行产业应对国际银行技术发展的挑战,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支付方式的需要,促进了我国银行产业技术升级,推动了我国金融IC应用与行业应用的结合,为加快推进我国金融IC应用普及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指引和发展机遇。   同时,PBOC3.0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标准化体系,为提升我国金融服务水平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结束语   PBOC3.0规范的编制与出台,历时近三年,是各有关部委、金融机构、IC产业链单位等集体智慧的结晶。为配合PBOC3.0规范的宣贯与实施,银行检测中心作为独立的专业化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时参与并跟进PBOC规范的编制,目前已经依据PBOC3.0的更新及时升级或新开发了适应PBOC3.0要求的检测工具和测试平台,对全面对外推出PBOC3.0相关的测试项目,满足了IC终端产品依据新规范改造后的测试需求;与此同时,银行检测中心面向各商业银行、IC相关企业开展了以“PBOC3.0检测标准、技术”为主题的培训研讨班,积极配合了新标准的落地实施。 转自:PBOC3.0和PBOC2.0标准规范异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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