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8大设计原则:
- 依赖倒置原则( DIP):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开放封闭原则( OCP):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 单一职责原则( 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变化的方向隐含类的职责。
- Liskov 替换原则( LSP):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 ISP):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封装变化点: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抽象接口);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