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S 的优先级是由选择器的特指度(Specificity)和重要性(Importance)决定的,以下是优先级规则:
特指度:
-
ID 选择器 (#id): 每个ID选择器计为100。
-
类选择器 (.class)、属性选择器 ([attr]) 和伪类选择器 (:hover, :focus 等): 每个此类选择器计为10。
-
元素选择器 (p, div, span 等) 和伪元素选择器 (::before, ::after 等): 每个元素或伪元素选择器计为1。
优先级计算是将所有类型的选择器的分数相加。例如,#header .nav-link 的特指度就是 100 + 10 = 110。
样式来源顺序:
-
行内样式(内联样式):通过HTML元素的
style属性直接定义的样式具有最高的特指度,除非遇到!important规则。 -
内部样式表(在
<style>标签中定义的样式)。 -
外部样式表(通过
<link>标签引入的样式表)。 -
浏览器默认样式。

本文详细解释了CSS的优先级规则,包括特指度(由ID、类、属性和伪类等选择器决定)、重要性(!important的作用)以及样式来源(内联样式、内部/外部样式表)。介绍了如何通过选择器类型和顺序解决样式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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