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设计模式:
模式:在某些场景下,针对某类问题的某种通用解决方案。
场景:项目背景
问题:约束条件,项目目标等
解决方案:通用、可以复用的设计,解决约束,达到目标。
设计模式的三个分类:
创建型模式:对象实例化的模式,创建型模式解耦对象的实例化过程
简单工厂:一个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量决定创建出哪一种产品类的实例。
工厂方法:定义一个创建对象的接口,让子类决定实例化哪一类。
抽象工厂:创建相关或依赖对象的家族,而无需明确制定具体的类。
单例模式:某个类只能有一个实例,提供一个全局访问点
生成器模式:封装一个复杂对象的构建过程,并可以按步骤构造
原型模式:通过复制现有的实例来创建新的实例
结构性模式:把类或者对象结合在一起形成更大的结构
适配器模式:将一个类的方法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
组合模式: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部分-整体”的层次结构
装饰模式:动态地给对象添加新的功能
代理模式:为其他对象提供一个代理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
蝇量模式:通过共享技术有效地支持大量细粒度的对象
外观模式:提供统一的方法来访问子系统的一群接口
桥接模式:将抽象部分与他的实现部分分离,使他们都可以独立地变化
行为型模式:类和对象如何交互,级划分责任和算法
模板模式:定义一个算法结构,而将一些步骤延迟 到子类中实现
解释器模式:给定一个语言,定义它的文法的一种表示,并定义一个解释器
策略模式:定义一系列的算法,把他们封装起来形成算法族,并且使他们可以相互替换
状态模式: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内部状态改变是改变他的状态
观测者模式:对象间的一堆多的依赖关系
备忘录模式:在不破坏封装性的前提下,保存对象内部的状态
中介者模式:用一个中介对象类封装一系列的对象交互
命令模式:将命令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使得可用不同的请求来进行参数化
访问者模式:在不改变数据结构的前提下,增加作用于一组对象元素新的功能
责任链:请求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的解耦,使得多个对象都有机会处理这个请求
迭代器:一种编译访问聚合对象中各元素的方法,不暴露该对象的内部结构
对象设计的六大原则:
组合复用原则
多用组合少用继承;
使用:找到变化部分,抽象,封装变化。
区分“Has-A”(子集关系) 与“Is-A”(子类,继承)
依赖倒置原则(对约束如何设定)
依赖:成员变量、方法参数、返回值
最好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具体,具体应该依赖抽象(抽象要纯净)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结构比具体类搭建的结构要稳定的多
开闭原则
对扩展的开放,对修改的封闭(实际结果,并不是最初的设计)
通过扩展已有的软件系统,可以提供新的功能
修改的关闭,保证稳定性和延续性
迪米特法则(最小知识原则)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只与直接朋友交谈。
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方法调用)中需要的对象为直接朋友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了解越多,耦合度越大。---尽量避免
迪米特法则要求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典型的:外观模式,中介者模式
接口隔离原则: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里氏替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对象
子类在扩展父类功能时不能破坏父类原有的功能
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是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当子类重载父类方法时,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参数更宽松
当子类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里氏替换原则是设计整个继承体系的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类应该只有一个导致类变更的理由
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降低类的复杂度
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用设计模式来思考:
保持简单:
竟可能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
简单而弹性的设计,一般使用模式是最好的方法
设计模式不是万能的:
设计模式是通用问题的经验总结
使用模式时需要考虑它对其他部分的影响
不需要预留任何弹性的时候,删除掉模式
平衡与妥协
何时需要模式
找出设计中会变化的部分,通常就是需要考虑的地方
重构时
重构的时间就是模式的时间
重构就是改变代码来改进组织方式的过程
利用模式来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