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式与赋值操作详解
1. 赋值概述
赋值是指对表达式进行求值,并将结果用于确定变量的值。在赋值语句中,赋值符号(=)右侧的表达式会被求值,然后将结果赋给左侧的变量。赋值主要有五种形式:固有赋值、定义赋值、指针赋值、掩码数组赋值和索引并行数组赋值。
1.1 赋值语句
赋值语句用于固有赋值和定义赋值,其形式为:
variable = expression
赋值语句可将值赋给任何类型的非指针变量,或与指针变量关联的目标。它会根据等号右侧表达式的求值结果来定义或重新定义变量或目标的值。
规则和限制如下:
1. 变量不能是整个假定大小的数组,但可以是假定大小数组的元素或部分。
1.2 固有赋值
若赋值语句不满足定义赋值语句的要求,则为固有赋值。
规则和限制如下:
1. 不允许将数组赋给标量,即使数组大小为 1。
2. 变量不能是多态的。
3. 固有赋值语句中变量和表达式的类型及类型参数必须符合表 1 中的要求。
4. 若变量和表达式为不同种类的字符类型,它们必须是默认、ASCII 或 ISO 10646 种类。
5. 若表达式是数组,它必须与变量具有相同的秩。若变量不可分配,变量和表达式的形状必须一致。
6. 若变量是指针,它必须与目标关联,且目标必须满足变量的所有条件。
| 变量 | 表达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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