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服务的普遍接入:问题剖析
1. 引言
在探讨是否有历史依据将传统的通用电话服务概念扩展到新的信息服务时,我们需要明确通用服务的定义。按照诺姆的说法,通用服务是一项公共政策,旨在让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使用电信服务,并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所需资金。在美国,若以拨号音来衡量,通用电信服务已基本实现,约94%的家庭拥有电话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20世纪大部分时间里电话行业受监管的垄断体制下的交叉补贴。
然而,如今以入户线路为核心的通用服务概念已不再有意义。电信基础设施数量激增、容量扩大,且研究表明接入线路的租赁价格并非影响服务可承受性的决定性因素。1996年的《电信法案》似乎将通用服务的概念扩展到了基本拨号音之外,但对于先进电信和信息服务的定义、通用服务基金的覆盖范围以及服务机制等问题仍不明确。
2. 通信与信息的区别
通信和信息并非同一概念,尽管我们常将“电信”纳入“信息革命”的范畴。通信是一个过程,而信息是实质内容。以20世纪70年代末开发的哈佛信息业务地图为例,地图左侧涵盖通信服务,如邮件服务和电信,主要关注形式;右侧则是传统大众媒体等信息资源。这种区别对于制定相关政策至关重要。
3. 通用服务与接入的历史
一项技术的最高价值衡量标准在于整个社会是否认为每个公民都需要使用它。纵观历史,只有少数技术获得了这种高度关注。计算机和在线服务并非首个引发通用服务问题的技术,电话和图文电视/视频文本系统也曾面临类似问题。
3.1 通用电话接入
电话网络接入问题几乎与电话技术本身一样古老。早在1878年,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就设想让电话进入每个家庭。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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