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数字化是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等数字化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操作、数据共享与智能监管的制度安排。它涉及采购公告、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电子化管理,旨在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与效率。方红生等(2025)指出,该制度改革以浙江省“政采云”平台为起点,2016年财政部批复《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工作方案》后,全国各地陆续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云平台,到2022年底,全国已有249个地级市完成数字化采购系统建设。
本数据参照方红生等(2025)的做法,基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爬取的合同公告数据构建:在样本期间内,若城市政府出现电子化采购行为(例如通过电子卖场、政采云平台完成交易),则视为处理组(Treat=1),否则为对照组(Treat=0)。此外,Time 为时间虚拟变量,该城市实施政府采购数字化当年起,取值为1,否则取0。DID 则表示城市在第 ( t ) 年是否已进入数字化实施阶段,用以构建双重差分(DID)识别框架。对于多次实施不同批次数字化改革的城市,DID 基于最早试点年份确定。
本数据政府采购数据,选定时间范围为2000年至2025年,主要基于方红生等(2025)所用第二类试点地区判定条件方法,使用数据中地方政府采购层面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商城/网上超市首批供应商招标及入围结果公告时间确定。因为我们所使用的政府采购数据中,每一条观测值都对应一份在官网上公开的合同公告,主要以中标公告为主,同时还有对应的公告日期,并从中提取出地级市政府层面的采购数据(不包含区县政府层面的),所以在性质上是能够符合该判定条件的前置条件。因此,这里的依据是地级市政府层面采购中首次出现以下情况:
采购方式和合同名称中包含电子化特征关键词(“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电子商城”、“网上商城”、“政采云”、“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构造政府采购数字化变量。
最后,在区域划分上,本数据采用《2023年中国市级以上行政区划》作为统一标准,将样本数据统一对应至当年行政区划层级,当中还包括直辖市和省直辖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者可自行处理。最后形成的数据以地级市行政区划为样本级别、时间跨度为2000-2025年。
数据指标: 省级名称、省份代码、城市名称、城市代码、年份、最早试点年份、Treat、Time、DID
参考文献
[1]方红生,夏恺楠,胡稳权,等.政府采购数字化与经济增长:来自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证据[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5,42(10):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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