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_集合代数

本文介绍了集合代数相关知识。集合论是数学基础,离散数学中用集合表达离散量关系。阐述了集合的定义、表示、基数等基本概念,集合间的关系如相等、包含等,还介绍了集合运算及定律,以及可数与不可数集合的判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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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代数

解决问题

​ 在现代数学中,集合论是数学的基础,数学是其它学科的基础,集合论成为了基础的基础,可见其重要性

​ 在离散数学中,我们需要用集合表达各类离散量和离散量之间的关系

创建过程

  • 朴素集合论(康托尔)
    • 时间:集合论创建之初,最开始创建的时候
    • 问题:存在多种悖论(罗素悖论…),引发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 公理化集合论
    • 解决朴素集合论的问题
    • 利用一组公理定义集合,避免悖论的产生

组成部分

基本概念

集合定义
  1. 定义
  • A set is a group of objects. (simplest way)
  • By a set we mean any collection M into a whole of definite distinct objects m (which we called elements of M) of our perception or of our thought. (Cantor’s way)
  • 集合:是指由指定范围内的满足给定条件的所有对象聚集在一起构成,每一个对象称为这个集合的元素
    • ZFC公理化集合论(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外延公理,空集存在公理,无序对公理,并集公理,幂集公理,无穷公理,替换公理,正则公理,选择公理;不含选择公理的则简写为ZF
  1. 符号表示

    数学是一种符号语言,所以需要用符号表示集合

  • 数学符号

    用带或不带下标的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集合: A,B,C,··· ,A 1 ,B 1 ,C 1 ,···
    用带或不带下标的小写英文字母表示元素: a,b,c,··· ,a 1 ,b 1 ,c 1 ,···

  • 常用集合

    自然数集合 N: 0,1,2,3,···
    整数集合 Z: ··· ,−2,−1,0,1,2,···
    有理数集合 Q 与实数集合 R,等等

  1. 属于关系

​ 若 a 是集合 A 中的元素,则称 a属于A,记为 a ∈ A
​ 若 a 不是集合 A 中的元素,则称 a不属于A,记为 a / ∈ A

集合表示
  • 枚举法:列出集合中的全部元素或者仅列出一部分元素,其余用省略号 (···) 表示。

    A = {a,b,c,d}
    B = {2,4,6,8,10,···}
    
  • 叙述法:通过刻画集合中元素所具备的某种性质或特性来表示一个集合。P = {x|P(x)}

    A = {x|x是英文字母中的元音字母}
    B = {x|x ∈ Z, x < 10}
    C = {x|x = 2k,k ∈ N}
    
  • 文氏图:文氏图是利用平面上的点来做成对集合的图解方法。一般使用平面上的方形或圆形表示一个集合,而使用平面上的一个小圆点来表示集合的元素。

集合基数
  • 定义

    集合 A 中的元素个数称为集合的基数(base number),记为 |A|
    若一个集合的基数是有限的,称该集合为有限集(finite set)
    若一个集合的基数是无限的,称该集合为无限集(infinite set)

  • 示例

    A = {a,b,c}, |A| = 3
    B ={ a,{b,c} } , |B| = 2
    

集合关系

空集
  1. 定义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empty set),记作 ∅.
    空集可以符号化为 ∅ = {x|x ̸= x}.

  2. 示例

    设 A = {x|x ∈ R,x 2 < 0}, 则 A = ∅
    |∅| = 0,|{∅}| = 1

  3. 总结

    空集是绝对唯一的。

全集
  1. 定义

    针对一个具体范围,我们考虑的所有对象的集合叫做全集(universal set),记作 U 或 E.
    在文氏图一般使用方形表示全集。

  2. 示例

    在立体几何中,全集是由空间的全体点组成的;
    在我国的人口普查中,全集是由我国所有人组成的。

  3. 总结

    全集是相对唯一的。

相等关系
  1. 元素的基本特性

    集合中的元素是无序的。{1,2,3,4} 与 {2,3,1,4} 相同。
    集合中的元素是不同的。{1,2,2,3,4,3,4,2} 与 {1,2,3,4} 相同。

  2. 外延性原理

    两个集合 A 和 B相等,当且仅当它们的元素完全相同,记为 A = B, 否则 A 和 B不相等,记为
    A ̸= B.

包含关系
子集和真子集

设 A,B 是任意两个集合,
如果 B 的每个元素都是 A 中的元素,则称 B 是 A 的子集,也称做B 被 A 包含或A 包含B,记作B ⊆ A,否则记作B ⊈ A.
如果 B ⊆ A 并且 A ̸= B,则称 B 是 A 的真子集,也称做B 被 A 真包含或A 真包含 B,记作B ⊂ A,否则记作B ̸⊂ A.

”⊆” 关系的数学语言描述为:B ⊆ A ⇔ 对 ∀x, 如果 x ∈ B, 则 x ∈ A.

证明集合相等

​ 设 A,B 为任意两个集合,则 A = B ⇔ A ⊆ B 并且 B ⊆ A

n 元集的子集
幂集
  1. 定义

    设 A 为任意集合,把 A 的所有不同子集构成的集合叫做 A 的幂集(power set), 记作 P(A),即,P(A) = {x|x ⊆ A},x ∈ P(A) ⇔ x ⊆ A

  2. 作用

    幂集也叫做集族或集合的集合,对集族的研究在数学方面、知识库和表处理语言以及人工智能等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定理

  1. 空集是一切集合的子集
  2. 包含排斥原理:在计数时,必须注意没有重复,没有遗漏。为了使重叠部分不被重复计算,人们研究出一种新的计数方法,这种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先不考虑重叠的情况,把包含于某内容中的所有对象的数目先计算出来,然后再把计数时重复计算的数目排斥出去,使得计算的结果既无遗漏又无重复,这种计数的方法称为容斥原理。

集合运算

  • 并集

  • 交集

  • 补集:设 U 是全集,则集合 A 的补集定义为:A = {x|x / ∈ A}

  • 差集:设 A,B 是两个集合,则集合 A 与 B 的差集定义为:A − B = {x|x ∈ A 并且 x / ∈ B}

  • 对称差集:设 A,B 是两个集合,则集合 A 与 B 的对称差集定义为:A ⊕ B = {x|(x ∈ A 并且 x / ∈ B)或者(x / ∈A 并且 x ∈ B)}

集合运算定律

设 U 为全集,A,B,C 为任意集合。
  • A ∪ A = A,A ∩ A = A. (幂等律)
  • A ∪ B = B ∪ A,A ∩ B = B ∩ A. (交换律)
  • A ∪ (B ∪ C) = (A ∪ B) ∪ C,A ∩ (B ∩ C) = (A ∩ B) ∩ C. (结合律)
  • A ∪ ∅ = A,A ∩ U = A. (同一律)
  • A ∪ U = U,A ∩ ∅ = ∅. (零律)
  • A ∪ (B ∩ C) = (A ∪ B) ∩ (A ∪ C),A ∩ (B ∪ C) = (A ∩ B) ∪ (A ∩ C). (分配律)
  • A ∪ (A ∩ B) = A,A ∩ (A ∪ B) = A. (吸收律)
  • A ∩ A = ∅,A ∪ A = U. (矛盾律和排中律)
  • A = A. (双重否定律)
  • A ∪ B = A ∩ B,A ∩ B = A ∪ B. (德摩根律)

可数集合与不可数集合

  1. 如何比较集合的大小?

    对于两个有限集合而言,比较二者的大小只需要看集合的基数,但对于无限集合
    却没有这么简单。如何比较无限集合的“大小”呢?这里需要采用一种通过判断
    两个无限集合之间是否存在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来解决这个问题。

等势

设 A,B 为两个集合,

若在 A,B 之间存在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Ψ : A → B
则称 A 与 B 是等势的 (equipotential),记作:A ∼ B

可数集合

凡与自然数集合 N 等势的集合,称为可数集合(countable set),该集合的基数记为ℵ 0 (读作阿列夫零)

例:正奇数,素数,有理数集合是可数集合

不可数集合

开区间 (0,1)称为不可数集合,凡与开区间 (0,1) 等势的集合,称为不可数集合,该类集合的基数记为ℵ(读作阿列夫)

例:实数集合 R 是不可数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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