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边接着上边文章对抽象类和方法进行一些补充,abstract 和其他几个关键字的关系:
a abstract 不能和 final 关键字连用(abstract 修饰一个类,表明该类只能被继承,而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abstract 修饰的方法必须由子类提供实现(即重写),而final 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因此 这两个关键字不能同时用;
b abstract 不能和static 关键字连用(即两者不能同时用来修饰某个方法,static修饰的方法表示该类的方法,可以被该类进行调用,而当该方法被abstract修饰时,即一个没有方法体的方法,当其被调用时,将会出现错误);因此 这两个关键字亦不能被同用;
c abstract 修饰的方法不能定义为private 访问权限,因为abstract 修饰的方法必须被子类重写才有意义,否则这个方法将永远没有方法体;因此 这两个关键字不能同时运用。
以上 是我收集到的一点点应该注意的问题,希望得到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