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意义 | 适用范围 |
<em> | 呈现为被强调的文本。 | 通常被用于指示一个隐式或显式的对比。 |
<strong> | 定义重要的文本。 | 表示文本十分重要,一般用粗体显示。 |
<dfn> | 定义一个定义项目。 | <dfn> 元素标记了被定义的术语;术语定义应当在 <p>, <section>或定义列表 (通常是<dt>, <dd> 对)中给出。 被定义术语的值由下列规则确定:如果 <dfn> 元素有一个 title 属性,那么该术语的值就是该属性的值。否则,如果它仅包含一个 <abbr> 元素,该元素拥有 title 属性,那么该术语的值就是该属性的值。否则,<dfn> 元素的文本内容就是该术语的值。 |
<code> | 定义计算机代码文本。 | 呈现一段计算机代码。 默认情况下, 它以浏览器的默认等宽字体显示。 |
<samp> | 定义样本文本。 | 用于标识计算机程序输出,通常使用浏览器缺省的 monotype 字体 。 |
<kbd> | 定义键盘文本。它表示文本是从键盘上键入的。它经常用在与计算机相关的文档或手册中。 | 用于表示用户输入,它将产生一个行内元素,以浏览器的默认monospace字体显示。 |
<var> | 定义变量。您可以将此标签与 <pre> 及 <code> 标签配合使用。 | 表示变量的名称,或者由用户提供的值。 |
<cite> | 定义引用。可使用该标签对参考文献的引用进行定义,比如书籍或杂志的标题。 | 表示一个作品的引用。
|
<i> | 呈现斜体的文本 | <i> 定义与文本中其余部分不同的部分,并把这部分文本呈现为斜体文本。 <i> 标签被用来表示科技术语、其他语种的成语俗语、想法、宇宙飞船的名字等等。 在没有其他适当语义的元素可以使用时,请使用 <i> 元素。其他语义的元素如下: |
<strike> | 定义加删除线的文本 | HTML 5 中不再支持这个标签,使用CSS样式进行。 |
<s> | 定义加删除线的文本 | HTML 5 中不再支持这个标签,使用CSS样式进行。 |
<small> | 制作更小字号的文本 | 在HTML5中不再使用<small>标签,使用CSS样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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