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共享经济演化趋势

基于复制动态演化博弈理论的共享经济在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

引言

当代共享经济有三个基本要素:过剩产能、共享平台和大众参与,即不同个体通过网络平台实现闲置资源的共享。自2008年以来,共享经济在全球兴起,不断从欧美扩展至亚太地区和非洲的众多国家,相继成为许多国家政府的政策议题。2012年4月,美国颁布了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JOBS法案),成为首个国家宣布在金融共享领域实现众筹合法化;2013年,欧盟成立欧洲共享经济联盟;2014年,英国政府提出建设全球共享中心;2015年,除中国外,澳大利亚政府将“共享汽车”作为城市规划“悉尼2030”的重要组成部分,韩国首次将共享经济纳入支付管理,并为共享经济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宣传和扶持等;我国则于2016年将共享经济的核心内容“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构建共享平台”写入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因此,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供需匹配的优势,以“闲置资源”共享和“使用权优于所有权”为特征的当代共享经济,已成为抢占经济增长制高点的主要目标以及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然而,当我们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视角审视这一现象时,可以看出共享经济的兴起绝非偶然。尽管全球当代共享经济的兴起具有不同的发展特征,但其背后也存在共通的原因和本质,这也决定了共享经济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最终命运。

共享的简单思想和实践由来已久,例如原始社会的“平均分配”、古代农民的“劫富济贫”以及农业生产中的“转租制”等。然而,这些源于人性善良的经济活动,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中,并未能成为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因为任何经济理论或经济模式都是在现实基本矛盾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最显著的经济特征是自然经济形态,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四个主要环节之间,从生产的起点到消费的终点,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中间环节的分配与交换,在这些社会中(原始社会除外)是由统治与被统治的政治关系来保障的。共享的初衷往往是由于产品需求超过供给,因而共享的思想和行为无法形成社会规范。然而,当前市场经济中生产和消费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已成为共享经济产生与发展的最深层次根源。因为资本主义是一种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全新经济形式,即发达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两个层面也与以往任何生产方式截然不同:其一是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增长,生产达到了高度社会化水平;此外,在高度社会化的市场条件下,社会生产各个行业以及各企业之间的联系空前扩展和加强,整个社会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首先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手工业作坊的个体生产让位于机械化的大工厂生产,生产资料的分散个人使用让位于集体共同使用;其次是生产过程的社会化,由于分工与协作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使得生产过程从一系列离散的个人行为转变为程序化的社会行为;第三是产品的社会化,也就是说,产品的生产不是为了个人使用,而是为了交换,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需求。客观上讲,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自然要求全面的社会共享,即社会共同享有生产资料,并统一规划和管理社会生产。生产的成果也必须由社会共同所有和分配,从而使所有社会部门和企业能够按比例进行生产,社会的生产和消费也能按比例运行,社会再生产得以反复顺利进行。然而,在缺乏社会统一资源配置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资料被所有资本家私人占有,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生产多少的决策均由企业内部自行决定,这导致了社会化生产按比例的分割。这种分割随着资本家企业内部有组织的生产和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不断加深。在剩余价值规律的影响下,这种分割会将有支付能力的劳动者的需求限制在极为狭窄的范围内,从而导致社会生产四个主要环节中起点生产与最终消费之间日益尖锐的对抗性矛盾。当这些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即某些重要商品因大众无力购买而无法销售时,危机便爆发了。“一切危机的根本原因始终不过是群众的贫困及其有限的消费。然而,资本主义生产却无视这一情况,努力发展其生产力。似乎只有社会的绝对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限制。”[1]

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资产阶级中少数有远见的人士开始探索能够缓解经济和社会矛盾的共享方式。例如,德国经济学家杜能(1850)在其代表作中首次阐释了共享的概念与意义;美国经济学家凯弗(1925)提出了分散产权的共享思想;美国商会前主席约翰斯通(1944)提出了“人民资本主义”概念——“每个美国人都成为资本家”,并将这一理念传播到整个西方国家;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1960)的人力资本理论将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同时纳入企业利润分配;美国经济学家马丁·劳伦斯·魏茨曼(1984)在其著作中正式提出共享经济理论,主张从“在劳动边际产出与平均成本之间嵌入楔子”出发,在“滞胀”情况下以共享制度取代工资制度,以解决劳动力过剩条件下的就业问题。

示意图0

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为共享经济设计了一种特定形式,提出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ESOP)使个人参与企业收入共享的概念(图1)。上述两个方向共同推动了工人参与利润分享的过程,导致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劳动者收入份额得到更大程度的缓解,如下图所示[3]:

然而,上述理论基于传统西方分配视角下的利润分享理论,其实质是对市场经济基本矛盾的“修补”。这些“修补”措施旨在解决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并缓解阶级矛盾带来的需求。最终,由于这些理论未能在社会范围内大规模实施,因此未能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同时,资本家经济危机也未能因这些理论或基于这些理论的实践而改变其内在爆发规律。2008年的危机再次证明了当代市场经济中生产与消费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性。

大数据与当代共享经济的兴起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普及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许多领域(如光学观测、光学监控、医疗保健、传感器、用户数据、互联网和金融公司以及供应链系统)产生了海量数据,新技术提供了几乎难以想象规模的数据收集和处理手段,这些都预示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与此同时,共享经济作为一种从生产、交换特别是消费方面的延伸而产生的当代共享现象,已超越了分配视角,如下图所示(图2):

全球范围内,共享经济正在加速发展。2010年,美国投资的共享经济机构不足20家,但到2015年底,这一数量增加到200多家。截至2015年底,独角兽共享企业爱彼迎已在全世界190个国家和地区的34,000多个城市开展业务,拥有超过200万套房屋,市场估值达255亿美元,共享领域已从住房及汽车扩展至物流、餐饮、空间、教育、金融、医疗保健、基础设施及其他市场细分……人们期待一个万物皆可共享的未来。正如瑞安·戈尔利所说:“共享经济将从一个城市起步,然后逐步扩展到一个地区,进而渗透到全国,最终形成一个共享世界。”[4]

从表面上看,共享经济确实形成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全新经济模式。交换视角下的共享改变了过去分销商、制造商和零售商各自为利益而战的单向供需格局;生产视角下的共享改变了企业与非企业组织之间的溢出模式;消费视角下的共享则强调在第三方平台基础上,提升点对点消费以及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

然而,当我们从基本社会矛盾的角度分析共享经济时,可以发现共享经济的本质是一种发展范式,它从两个维度影响而非改变矛盾。其一是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交流能够改善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正如英国商会(2014)报告中指出的,共享经济由人们汇聚的交易平台构成,并提供供需之间的接口。其二是信息网络技术促进了供需之间信息的便捷通信,在社交网络(SNS)信任机制的信用担保前提下,为基于位置服务的多样化消费提供了信息对称条件;另一方面,信息网络技术推动了生产资料的非排他性使用。在体现人人参与的主体特征和闲置利用的客观特征的同时,为共享平台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分摊固定成本,从而最大化社会产品的经济价值。随着社会化万物互联、基于算法的分配机制以及便捷发达的在线支付渠道的发展,共享经济能够充分释放集群效应,促进企业生产在供需两侧更加契合社会生产。

另一方面,通过协作式消费缓解了有支付能力的劳动者的消费需求压力。从美国的情况来看,在危机之后,经济下行、个人可支配收入下降,消费者相互合作,共享产品和服务,同时分摊成本、激活资源并增加利润。也就是说,低价需求推动了美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并缓解了社会供需失衡的矛盾,如下图所示(图3):

示意图1

示意图2

与美国因家庭收入下降导致需求减少而兴起的共享经济不同,中国的共享经济是在家庭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过程中兴起的,如下图(图4)所示:

示意图3

然而,共享经济作为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在解决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过程中,也缓解了供需之间的不平衡。一方面,共享经济的技术特征是互联网,其最大优势在于开放共享。通过消除信息壁垒和降低门槛,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为城乡地区和地区间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更多机会,使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能够更广泛地参与经济活动并共享发展成果。另一方面,共享经济本身就是新科技革命的产物。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新的发展理念。它体现了创新的内在要求,能够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调动全社会最优质的资源,加速生产制造的网络化、智能化,以更好地匹配新时代的供需关系。不仅如此,大数据还通过共享催生了大量新业态。由于共享经济基于互联网技术,单个数据的价值有限,但多种数据与大数据的关联将产生新的价值。数据的融合将催生共享新业态的出现。因此,在社会治理领域将出现企业治理、环境治理、食品安全和信用体系等新的共享形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将出现健康服务、社会保障与就业、教育与文化、交通与旅游等新的共享形式;在产业发展领域将出现工业制造、新材料、生物工程和金融服务等新的共享形式;在创新创业领域将出现大数据开放行动和大数据创新竞争等新的共享形式。这些新业态已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极大地缓解了因供需不平衡导致的经济停滞。

共享经济的本质与发展态势

可以看出,当代共享经济的多维涌现与扩展是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打通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渠道,这将在促进社会基本矛盾缓和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动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看到,发达国家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倾向并未缓解,贫富差距呈现出持续扩大趋势。例如,共享经济的出现催生了大量的市场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独角兽”企业。根据研究数据,根据CB Insights公司数据,截至2016年2月4日,全球已有151家私营企业市场估值超过10亿美元,其中包括滴滴、Uber、Lyft、Ola-cabs、Blablacar和Grab出租车等共享汽车企业,爱彼迎和途家等共享房屋企业,Dropbox等共享网络存储空间企业,Github等共享开源软件平台,Nextdoor等共享邻里信息平台,WeWork等共享办公空间企业,挂号网等提供医生咨询与预约服务的平台,Funding Circle和Social Finance等提供P2P金融服务的企业,以及Delivery Hero、HelloFresh、饿了么和Instacart等提供生活服务的企业。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大多数运营时间不足5年,却已拥有高达十亿甚至百亿美元的市场估值。

当共享经济不断催生巨型企业的同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贫富差距持续扩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收入不平等迅速加剧。从1980年到2015年,美国最低收入的20%家庭总收入占全国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从4.2下降至3.1%,而最富有的5%家庭总收入占比则从16.5飙升至22.1%,占全国家庭总数80%的中低收入家庭总收入占比从55.9下降至48.8%。2015年,美国最富有的5%家庭总收入达2万2千亿美元,是美国最低收入的20%家庭总收入的7倍,如下图(图5)所示:

示意图4

可以看出,如果商品经济比自然经济多了一个字——“交换”,那么“交换”的重要前提就是“剩余”的产生。而现代共享经济则增加了交换的可能性,即交换“闲置物品”。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使得收集和交换这些“闲置物品”变得简便快捷。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共享经济带来的主要变化是对闲置资源的充分利用。这种共享经济的发展并不一定解决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也不一定缓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其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

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已从最初的C2C发展到B2B、B2C、C2B等模式。从C端向B端延伸,获取共享利益自然成为主要目的。在追求高利润的过程中,企业必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专业化是必由之路。随着平台规模的扩大,将出现越来越多依托平台工作的专业人员。在互联网时代,用户更倾向于根据产品或服务的体验“用脚投票”,因此在共享经济中马太效应非常明显。这表明,共享经济作为一种商业模式,仍无法摆脱生产社会化的趋势。从社会矛盾化解的角度看,真正的共享来源于公平正义的提升以及共享制度的改革。这一共享体系改革是从私人资源再利用转向公共资源协同共享,并推动共享经济的公共福利发展。公共资源的共享使得大量分散的用户和数据瞬间得以利用,同时不会造成资源过剩,还能实现资源更均衡地分配。基于此目标,中国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共享发展是“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稳步迈向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2008年之后,在政府主导的共享经济中,中国凸显出公共福利发展的趋势,例如更加重视城乡地区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换与共享、信息、金融、人才和产业融合,以及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此外,云终端、电子商务、物流和金融等基础设施的共享在中国快速发展。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与此密切相关,如下图(图6)所示:

示意图5

共享经济发展趋势的复制动态演化博弈理论模型

上述讨论表明,共享经济的公益发展是解决公平与效率调整中社会基本矛盾的唯一途径,但如何实现这一根本性变革则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我们可以通过“复制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4.1 模型建立

演化博弈论是一种将博弈论分析与动态演化过程分析相结合的新理论。通常我们认为,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类具有分析和学习的能力,尤其是预见能力。但实际上,人类的理性远低于我们的想象和预期。尤其是在集体决策方面,人类的理性几乎等同于生物种群的选择能力。动物具有一定的策略选择和模仿学习能力。在生物进化过程中,不同的种群在相同环境中竞争相同的生存资源。竞争的结果是,只有获得较高适应度(后代存活率)的个体得以生存,而适应度较低的个体则在竞争中被淘汰(即适者生存)。在生物进化过程中,这种“复制动态”构成了生物动态演化过程的核心机制。

示意图6

个体特征与行为特征是模拟有限理性博弈参与者在有限理性博弈分析中进行博弈学习和策略调整的最重要动态机制之一。在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同程度公共利益的共享经济行业数量较多,且理性是有限的。因此,公共福利改革进程较为缓慢,即从私人利益向公共福利的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并非所有博弈参与者同时进行调整,相关行业在共享经济改革中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以及事后判断不同共享效果的能力,但缺乏足够的预测和预判能力。在重复博弈中,信息有限的行业可根据既得利益不断在边际上调整自身策略以改善自身利益,持续用更满意的状态替代较不满意的状态,最终实现动态均衡。因此,采用演化博弈方法对共享经济演化过程进行分析更贴近现实,也具有实际意义(图7)。

我们假设最初随机选取的两个行业分别为博弈参与者1和博弈参与者2。两位参与者的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不同,因此其各自共享经济的公共利益程度也不同。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其共享经济的公共利益程度也较高;而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较低的行业,其公共利益程度也较低。为简化起见,我们假设如果两个行业均实施与其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相适应的共享经济类型,则它们将获得较大的社会效益,且各行业的相应利润也更大。如果部分行业实施了与其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相适应的共享经济类型,而其他行业实施了不相适应的共享经济类型,则前者的利润b显然小于a,后者的利润为0。如果两个行业均实施了与其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不相适应的共享经济类型,则它们的利润均为0。(实际值应大于0,但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假设其为0。这不会影响我们对结果的讨论)。

4.2 模型分析

我们假设“适合”类型的博弈参与者的初始比例为x (0 ≤ x ≤ 1),占总体数量的比例,那么“不适合”类型的参与者比例为1−x。在此前提下,我们计算这两类博弈参与者的预期收益。

Py = x · a + (1 − x) · b = b + (a−b)x > 0
Pn = x · 0 + (1 − x) · 0 = 0

各行业的平均收益如下:

Pa = x · Py + (1 − x) · Pn = x(b + (a−b)x) > 0

可以看出,除非x = 0(即所有“不适应”类型的博弈参与者),否则“适应”类型博弈参与者的收益将高于“不适应”类型博弈参与者的收益。只要博弈参与者具有一定理性,他们迟早会通过直觉和经验发现上述收益之间的差异。“不适应”行业的博弈参与者将发现改变策略对其自身行业有利,并开始学习和模仿“适应”类型的博弈参与者。也就是说,这两类博弈参与者的比例并不是固定的,x和1−x的比例将随时间而变化,二者均为时间的函数:x(t)和(1−x)(t)。博弈参与者策略类型比例动态变化的关键在于其变化速度。我们可以用“复制动态”方程来描述这一过程,该方程最初用于描述生物进化中特定性状个体频率变化的自然选择过程。现在以“不适应”类型博弈参与者的变化速度为例进行说明。

dx/dt = x(Py − Pa)

该方程意味着“不适宜”博弈参与者的比例与其随时间变化率成正比,且这些博弈参与者的预期收益大于所有博弈参与者的平均收益。相关数据如下:

dx/dt = x(Py − Pa) = x(b + (a−b)x)(1 − x)

根据上述模型,当 x = 0 时,dx/dt = 0,即如果一个行业最初建立的共享经济类型不适合其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程度,则相应的共享经济行业系统将不会主动推进。或者,如果相关行业中没有率先行动并在社会中受益的范例,其他行业将缺乏模仿对象。

当x > 0时,如果该策略的预期收益高于平均收益,则dx/dt为正。也就是说,采用“合适”策略的博弈参与者将逐渐增加。我们可以给出上述动态微分方程的相位图(图8)。

示意图7

从相位图可以看出,x = 0 和 x = 1 是复制动态的两个稳定状态。除了初始时刻没有任何博弈参与者采用“合适”策略的情况外,其他任意的x值最终都将使所有博弈参与者采用“合适”的策略。也就是说,只要一定比例的行业建立了与其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程度相适应的共享经济类型,那么满足一定条件的x = 1 就是对应于大多数初始状态的稳定状态。根据进化稳定策略的性质,我们知道基于数学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定理”,对于处于稳态的值x,例如x*必须具有鲁棒性,当x > x*时,则dx/dt < 0;当x < x*时,则 dx/dt > 0。也就是说,当dx/dt的导数为负时,该状态是稳定的。在相位图中,这表现为与横轴相交且切线斜率为负的点。当x = 1时,dx/dt = 0,意味着采用“合适”策略的博弈参与者的比例不再发生变化,这正是对应于博弈复制动态的进化稳定策略。在此相位图中,当x = 0时,切线的斜率为正,因此不是进化稳定策略。

如果采用该策略的预期收益小于平均收益,则dx/dt为负值。也就是说,采用“合适”策略的博弈参与者将逐渐减少。我们还可以给出上述动态微分方程的相图(图9)。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 x = 0 时,切线的斜率为负,即 x = 0 是博弈复制动态对应的进化稳定策略。

示意图8

4.3 模型启示

可以看出,如果社会各行业实施与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相适应的共享经济类型,将极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则会延缓生产力的发展。然而,不同行业采取“适宜”策略或“不适宜”策略的关键因素在于,“适宜”策略的预期收益是否超过平均收益。共享经济类型的优越性再次显现。由于博弈参与者具有有限理性,如果他们无法看到实际收益,就不会相信某种所有制形式优于其他所有制形式。同时,博弈参与者策略类型比例动态变化的关键在于其变化速度,即博弈参与者的模仿与学习速度。这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模仿对象的收益程度,即Py−Pa的大小;二是模仿者数量的多少。如果采取“适宜”策略的行业的收益明显高于未采取“适宜”策略的行业,那么在一定时期内就具有明显的利益优势,且适应性行业在社会中的比例不断上升,这将增强参与者的信心,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收益越来越大。

就共享经济的历史而言,在大数据时代之前,人类共享的程度取决于雇主与雇员之间博弈的力量对比。例如,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由于社会条件为“资本雇佣劳动”,资本家在收入分配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资本家获取更多利润主要有两种方式:降低工人工资和提高生产效率。在不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资本家总是尽可能压低工人的工资。而当工人没有希望参与剩余价值分配时,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博弈便成为零和博弈,双方议价的对象是反映劳动力价格的工资。

二十世纪初,随着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经营和工人的监管日益困难,资本家开始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将部分或全部管理和决策权转移给那些有能力经营但没有资本的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资本所有者不得不放弃部分剩余索取权,使得经营者也能获得一部分剩余直接参与企业管理所获得的收入。这是现代企业中的剩余价值分享制度,其中管理者作为最早的一批工人参与了剩余价值分配。当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生产过程呈现出生产方式的非标准化与去中心化特征,研发与营销相比生产过程具有优先地位。管理人员无法像监督工人那样简单地监督这些活动,相反,他们依赖专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出正确决策。因此,按照劳动力价值分配固定工资的方式已无法适应高度依赖工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作为第二群体参与到剩余价值分配中。”1由此可见,随着工人风险规避能力的提升,工人在价值分配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如今,随着大数据的兴起,共享经济从最早的汽车共享逐步扩展到生活工具、光盘和书籍等实物商品的共享,知乎和分答等认知盈余的共享,以及小猪短租等空间盈余的共享。私人资源盈余的发展最先被社会感知,而具有更大协同广度与深度的公共资源则成为共享经济发展的“蓝海”,例如农村资源共享、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共享、城乡资源交换以及公共资源的全球开放与协调。当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带来的供需对接发生革命性变化时,人类将由此产生一种新的、更加和谐的经济体系。

结论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共享经济已成为现实。主要变化在于对闲置资源的充分利用。人类真正应该追求的是注重公平与正义的制度性共享发展。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类似于生物进化的“复制动态”博弈过程。质的飞跃取决于共享经济的社会化程度。因此,各国如何通过有意识的政策引导,使共享经济发挥增进生产资料社会化程度的桥梁作用,并推动共享经济向公共领域和公共福利方向发展,将是一个检验政府应对新兴政策问题能力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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