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普通集合
1. 集合的基本概念
- 集合:
- 由具有某种特定属性的对象组成的整体,称为集合。
- 例如:“安徽大学的学生”是一个集合。通常用大写字母 A,B,…,Z 表示集合。
- 元素:
- 组成集合的各个对象称为元素或个体,用小写字母 a,b,…,z 表示。
- 论域(全集合):
- 研究对象的全部总和称为论域,也叫全集。
- 属于与不属于:
- 若元素 a是集合 A 的元素,则 a∈A;否则 a∉A。
- 包含与子集:
- 若集合 A 是集合 B 的子集,则 A⊆B 或 B⊇A。
- 若 A⊆B且 B⊆A,则 A=B。
- 空集:
-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 ∅。
- 有限集与无限集:
- 包含有限个元素的集合称为有限集,否则为无限集。
2. 集合的表示方法
- 列举法:
- 将集合中的所有元素用大括号列出,适用于有限集合。
- 例:10-20之间的偶数组成集合 AA,可表示为: A={10,12,14,16,18,20}
- 表征法:
- 用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
- 例:上例集合 A 可用表征法表示为: A={a∣a 是偶数且 10≤a≤20}
3. 集合的运算
- 交集:
- X∩Y:由既属于 X 又属于 Y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