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独特的社会现象?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欺凌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与传统欺凌不同,网络欺凌借助信息和通信技术(ICTs)实施,具有独特的特征。
网络欺凌的定义与特点
国际和国内的一些作者认为,通过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的羞辱赋予了网络欺凌独特性。在传统欺凌中,攻击是直接的;而在网络欺凌中,攻击是通过ICTs介导的,骚扰不依赖于实际的身体在场,也不预设直接的面对面接触。
国际上,Slonje等人(2013)指出,技术介导是网络欺凌的特征,“网络欺凌是通过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s)进行的系统性权力滥用”。Zych等人(2016)在对西班牙关于网络欺凌的研究进行系统回顾时也发现,使用ICTs是定义网络欺凌的重要方面。
网络欺凌不受时间、空间和行为限制。受害者可以通过手机、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包括自己家中被触及。Selkie等人(2016)指出,网络欺凌与“传统”形式的欺凌不同,因为电子媒介具有独特的特征,包括欺凌发生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极小。Tokunaga(2010)强调,网络欺凌不仅可以在学校通过电子媒介通信发生,也常见于校外。
国内一些作者也认同ICTs在定义网络欺凌中的作用。Wendt和Lisboa(2013)认为,贬损内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传播冒犯性照片和视频、操纵图像、在聊天室或社交网络上侮辱”等方式发送给受害者。Azevedo等人(2012)也指出,通过互联网,施虐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程序发送辱骂、淫秽或诽谤性信息。
网络欺凌超越了传统欺凌的物理面对面方面,受害者即使不在学校环境中也可能受到攻击。Wendt和Lisboa(2013,2014)重申,网络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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