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工智能参与合同的解释:挑战与应对

人工智能参与合同的解释:挑战与应对

1. 合同解释的一般方法

在现代民法(大陆法)中,合同解释的理想且实用的方法是综合方法。这种方法包含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主观标准指的是合同双方的共同意图或单方声明人的意图;客观标准则通过不同的一般性条款构建。

1.1 综合方法的应用范围

综合方法已被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体系所采用,同时也应用于具有国际渊源的有约束力和无约束力的行为中。例如,1980 年的《维也纳公约》属于有约束力的行为,而《欧洲合同法原则(PECL)2000》、《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原则(UPICC)2004 和 2010》以及《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DCFR)》则属于无约束力的行为。

1.2 相关法律规定

  • UNIDROIT 规定
    • 合同应根据双方的共同意图进行解释。
    • 若无法确定共同意图,则应根据与双方同类的理性人在相同情况下赋予合同的含义进行解释。
  • DCFR 规定
    • 合同应根据双方的共同意图进行解释,即使该意图与文字的字面含义不同。
    • 若一方希望合同或其中的某个条款具有特定含义,且另一方在合同订立时知晓或理应知晓该意图,则合同应按照该方的意图进行解释。
    • 在以下情况下,合同应根据理性人赋予的含义进行解释:若无法根据上述段落确定意图;或当涉及非合同当事人或依法不享有比合同当事人更好权利的人,且该人合理且善意地依赖合同的表面含义时。

1.3 解释合同的相关事项

在解释合同时,尤其应考虑以下方面:
1. 合同订立的情况,包括初步谈判。
2. 双方的行为,甚至包括合同订立后的行为。
3. 双方对与合同中使用的相同或相似条款或表述的解释,以及他们之间建立的惯例。
4. 相关活动领域中此类条款或表述通常赋予的含义,以及此类条款或表述可能已经获得的解释。
5. 合同的性质和目的。
6. 惯例。
7. 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

1.4 对条款提供者或优势方的解释规则

  • 当对未单独协商的条款含义存在疑问时,应优先采用不利于提供该条款一方的解释。
  • 当对任何其他条款的含义存在疑问,且该条款是在一方的主导影响下确定的,应优先采用不利于该方的解释。

2. 人工智能参与合同解释的特殊问题

2.1 需考虑的问题

在人工智能参与合同的情况下,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 人工智能的使用是否会影响合同的解释?
2. 人类使用的自然语言与人工智能使用的自然语言是否存在差异?若存在,是否应予以承认?
3. 诸如意识或意图等主观概念应指向人工智能还是合同当事人?若适用于人工智能,应赋予它们何种含义?
4. 使用人工智能的一方是否对未使用人工智能的一方具有“主导影响”?
5. 是否应将人工智能视为优势方?
6. 在与人工智能订立的合同中,是否应承认“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的原则?

2.2 人工智能的意图理解

合同应根据双方的共同意图进行解释,因此首先要确定在解释合同时,是应考虑合同当事人(如人类)还是订立合同的人工智能。若考虑人工智能,就需要确定如何理解其意图。

在法律交易中考虑人工智能的行为时,不能仅依据合同当事人或人工智能自身的意图来理解合同内容。除了人工智能仅作为渠道或在其自身法律能力范围内行事的情况外,人工智能在订立合同时通常处于代理人的地位。

当代理人订立合同时,代理人的意图和其复杂程度对合同解释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代理人的声明是另一方和任何外部观察者唯一可见的。委托人的意图和代理人的意图对合同解释的实际影响,取决于授权范围,即代理人自身意志对合同内容的影响程度。

例如,假设一个自主冰箱的用户一般地指定人工智能为其购买食品,而未指定任何偏好。若该人工智能订立了购买特定产品(如奶酪)的合同,分析用户的一般意图对解释该合同的帮助不大。

2.3 人工智能意图的评估

由于无法探究人类甚至人工智能的心理过程,在评估人工智能的意图时,只能依据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确定人工智能意图的基本要素是其注册文件中的规格说明,其中描述的人工智能的目的应表明其行为的(客观)意图。因此,就人工智能而言,(主观意义上的)意图主要但不完全归结为特定人工智能的目的或功能。

在人工智能的背景下,意图的确定基于对机器公开可用信息的理解,并且与特定系统行为的可解释性相关。如果系统行为的目的已知,且决策方式可以解释,那么可以认为该行为的意图是可知的。

2.4 特殊解释方法的需求

解释人工智能参与的合同,主观方面的解释并不总是局限于对机器参数的审查。
1. 人工智能代表其行事的一方的主观因素也可能相关。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用户越来越依赖它,决策将更多地受人工智能影响,用户方面影响声明内容理解的主观因素将减少。这需要一种特殊的解释方法,即主观因素(当事人的意志、意图)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应在两个在特定决策领域自主行动的“主体”中确定。只有这些“意志”或“意图”的总和才构成合同当事人的“意图”,对合同解释具有相关性。
2. 仅参考注册内容并不总是足以理解当事人的具体意图。在综合合同解释方法中,重要的是双方的合意意图。确定人工智能的“意图”不能脱离另一方的情况和意图,其意图应与另一方的意图以相同方式确定。

2.5 人工智能订立合同作为影响合同解释的情况

合同订立的情况在合同解释中具有特殊意义。人工智能订立合同这一事实始终与合同解释相关,必须作为解释合同的情况的一部分加以考虑。与人类或其自动化代理订立的“普通”合同不同,人工智能作为非人类代理参与合同关系,其行为可能会影响对合同内容和效果的理解。即使措辞相同的合同,在人类与人类之间、人类与人工智能之间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效果,在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合同中更是如此。

人工智能的行为与合同解释相关可能源于多种问题。例如,人工智能的行动与特定市场的系统联系,或者合同当事人通过人工智能使用的词语的特定含义。若人工智能在儿童玩具市场运营并订立涉及汽车的合同,从其注册参数可以明确,“汽车”一词具有特定含义,人工智能的意图应是在玩具市场订立合同。因此,人工智能的规格说明通常会影响其使用的短语的含义。

2.6 合同语言与“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原则

合同通常应以自然语言表达,即使是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合同,仅用纯代码表达可能被视为违反透明度要求。当涉及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合同(A2H)时,更应使用自然语言。

解释人工智能使用的自然语言存在复杂问题。人工智能的自然语言与人类的自然语言是否相同,人工智能是否能真正理解人类的表述,以及人类是否能意识到其对话者使用的不是“母语”,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明确。

人工智能理解和处理自然语言的能力属于自然语言处理(NLP)领域。尽管人工智能可能拥有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类更广泛的词汇和大量的法律文本上下文数据库,但法律 NLP 仍面临诸多问题,涉及许多相互竞争的概念和想法。因此,在解释涉及人工智能的合同(当然,当存在解释问题时),应考虑嵌入人工智能系统的 NLP 方法或数据集的形式。

为保护合同中的人类一方,当人工智能起草合同时,应适用“疑义时不利于提供者”的原则。与所有当事人均为人类或法人的情况不同,这一原则适用于人工智能并非因为怀疑其不诚实,而是因为合同起草应尽可能清晰,而人工智能起草的合同可能存在歧义。这一原则应扩展到所有与人工智能的交易中,包括人类与人工智能通过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的情况(H2A)。由于此类合同可能存在智力 - 情感不平衡,任何歧义都应有利于人类一方解释。因此,“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应作为解释规则,适用于专业和一般交易中双方已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情况。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一规则可能存在例外。如果人工智能使用的语言由其注册参数决定,且根据注册信息,人工智能在特定领域为特定目的运营,那么其使用的某些术语应根据这些注册元素进行解释,而不是不利于人工智能。这是基于其他方应能够完全访问这些注册元素,从而知道预期内容。如果根据某些参数,人工智能只能以一种特定方式行动,其声明只能有一种特定解释,那么即使情况理论上可能有不同解释,也不应采用其他解释。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 mermaid 流程图,展示了合同解释的基本流程:

graph LR
    A[开始] --> B{确定共同意图}
    B -- 是 --> C[按共同意图解释合同]
    B -- 否 --> D{确定一方意图且对方知晓}
    D -- 是 --> E[按该方意图解释合同]
    D -- 否 --> F[按理性人赋予的含义解释合同]
    C --> G[结束]
    E --> G
    F --> G

表格:不同法律规定下的合同解释原则

法律规定 解释原则
UNIDROIT 合同应根据双方共同意图解释;若无法确定,按理性人含义解释
DCFR 按双方共同意图解释,即便与字面含义不同;一方意图且对方知晓时按该方意图解释;其他情况按理性人含义解释

3. 人工智能参与合同解释的案例分析

3.1 新加坡法院案例

在 2020 年,新加坡法院曾对一名程序员进行询问,以确定在某些人工智能参与的交易中各方的意图。这一案例表明,在实践中已经开始尝试通过询问相关人员来理解人工智能参与合同的意图。但这种依赖程序员证词的方式存在不确定性,因为程序员的陈述可能不准确或不完整。为了更可靠地解释人工智能参与的合同,应该将人工智能的性能规格等信息预先确定在注册参数中,以便于获取和验证。

3.2 自主冰箱购买案例

再次回顾自主冰箱购买奶酪的案例。用户只是笼统地让自主冰箱的人工智能为其购买食品,未给出具体偏好。当人工智能订立购买奶酪的合同时,由于缺乏用户明确的意图指示,仅分析用户的一般意图对解释该合同的作用有限。这体现了在人工智能参与合同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依据合同当事人的一般意图来理解合同内容,而需要综合考虑人工智能自身的规格和决策机制。

3.3 合同谈判案例

假设双方在谈判合同,其中一方使用了人工智能。从解释的角度来看,使用人工智能的一方可被视为优势方。如果合同内容存在歧义,根据“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的原则,应做出有利于另一方的解释。但如果是另一方提交了一个人工智能仅接受的合同范本,那么该原则则不适用。这说明在具体的合同谈判场景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适用“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的规则。

4. 人工智能参与合同解释的未来趋势

4.1 标准化与规范化

随着人工智能在合同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未来可能会出现针对人工智能参与合同解释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例如,制定统一的人工智能注册信息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各方能够准确获取和理解人工智能的规格和意图。同时,可能会建立专门的机构或平台来管理和监督人工智能在合同中的应用,提高合同解释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

4.2 技术创新与发展

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将不断发展,提高人工智能理解和处理自然语言的能力。这可能会减少人工智能在合同语言表达和理解方面的歧义,从而降低合同解释的难度。此外,人工智能的决策过程可能会变得更加透明和可解释,使得其意图更容易被识别和理解。

4.3 法律制度的完善

法律制度将不断适应人工智能参与合同的新情况。可能会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工智能在合同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等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和条件。同时,司法实践也将积累更多的案例,为合同解释提供更丰富的参考。

5. 总结与建议

5.1 总结

人工智能参与合同解释带来了一系列特殊问题,包括如何理解人工智能的意图、自然语言的差异、“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原则的适用等。在解释涉及人工智能的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合同订立的情况、人工智能的规格和决策机制、双方的意图等因素。同时,应采用特殊的解释方法,将人工智能代表其行事的一方的主观因素和人工智能自身的因素相结合。

5.2 建议

  • 明确注册信息 :人工智能的开发者和使用者应确保人工智能的注册信息准确、完整,包括其性能规格、目的和决策机制等。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和验证,以便在合同解释时作为重要依据。
  • 加强沟通与协商 :在合同谈判和订立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特别是当一方使用人工智能时,应向对方充分说明人工智能的情况,以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合同解释困难。
  • 遵循解释原则 :在解释涉及人工智能的合同时,应遵循“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的原则,保护合同中人类一方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应根据人工智能的注册参数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例外处理。
  • 关注技术发展 :合同当事人和法律从业者应关注自然语言处理等相关技术的发展,了解人工智能在语言理解和决策方面的最新进展,以便更好地应对人工智能参与合同带来的挑战。

以下是一个 mermaid 流程图,展示了人工智能参与合同解释的整体流程:

graph LR
    A[合同订立] --> B{是否涉及人工智能}
    B -- 是 --> C{确定人工智能意图}
    C --> D{考虑注册信息}
    D --> E{分析合同情况}
    E --> F{判断是否有歧义}
    F -- 是 --> G{适用“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原则?}
    G -- 是 --> H[做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
    G -- 否 --> I[根据注册元素解释]
    F -- 否 --> J[按常规方式解释合同]
    B -- 否 --> J
    H --> K[合同解释完成]
    I --> K
    J --> K

表格:人工智能参与合同解释的关键要点总结

要点 说明
意图理解 考虑人工智能和合同当事人的意图,综合判断
注册信息 作为确定人工智能意图的重要依据
自然语言 关注人工智能与人类自然语言的差异,考虑 NLP 方法和数据集
解释原则 适用“疑义时不利于人工智能”原则,特殊情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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