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与民法:构建新的概念网络迫在眉睫
近年来,人工智能(AI)和机器人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为其构建合适的法律框架成为当务之急。尽管欧洲有诸多相关法案和提案,也有大量科学书籍、报告和文章,但目前关于这一主题的讨论仍处于初步且宽泛的阶段,重要领域正在逐步明确,其中最紧迫的任务是确定支撑AI进一步发展的伦理基础。在这些前期工作中,显然需要制定新的民法安排,在私法的各个分支中,民法对新规则的需求最为迫切。
AI发展带来的民法挑战
自动驾驶车辆、医疗机器人或专业软件引发了对民事责任方面的关键问题,如过错责任。此外,用于订立合同的自动化智能软件系统的日益普及,要求对许多根深蒂固的合同法制度采取新的处理方式,包括意识、意图、错误、欺骗、合同解释和诚信等。解决这些具体问题需要明确某些关键点,这些点将成为构建新的AI/机器人民法的基础。然而,当前关于民法与AI的讨论零散、肤浅且缺乏合理秩序,对于AI参与法律交易的民法基础,仍缺乏全面连贯的观点。
欧洲议会的推动与相关决议
2017年2月16日,欧盟立法机构欧洲议会呼吁欧盟委员会制定基于民法的新解决方案,以应对机器人技术和AI的快速发展。《2017年决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代表了欧洲共同体关于该领域民法未来变革的最重要声明。该决议为专家们划定了一个总体框架,指导未来规范AI和机器人现象的民法发展。它要求技术革命应服务于人类,伦理框架应基于欧盟条约和《基本权利宪章》中的原则和价值观,如人的尊严、平等、正义、公平、非歧视、知情同意、私人和家庭生活以及数据保护等。同时,它还要求保护人类的安全、健康、自由、隐私和完整性,并建议了一些实现这些原则的技术手段,如机器人登记、赔偿基金、机器人个人登记号码和强制保险等。然而,截至目前,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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