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论视角下的逻辑教学与自然语言论证有效性判断
在逻辑研究与教学中,信息论视角为我们理解逻辑关系和论证形式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自然语言论证的有效性判断也存在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1. 论证结构与类型
论证通常由一组初始命题(前提)、一系列中间命题(推理链)和一个最终命题(结论)组成。前提和结论构成了论证的核心。论证的关键在于命题之间的联系,以及判断命题序列是否为有效论证的标准。
根据皮尔斯的定义,从信息角度可将论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 演绎论证 :目的是得出一个信息内容包含在前提信息范围内的结论。完成演绎后,结论可能是新命题,但不会产生新信息。
- 归纳论证 :通过扩展前提的信息内容来获得结论的信息,实现信息的增加。
- 溯因论证 :需要扩展前提的信息内容,直到包含结论的信息。溯因完成后,可以重构演绎过程。
2. 信息内容的处理
用希腊字母 π、ρ、σ 表示命题,Inf(π)、Inf(ρ) 和 Inf(σ) 分别表示这些命题的信息内容。对于命题集合 Γ = {π1, π2, …, πn}(n ≥ 1),有 Inf(Γ) = Inf(π1) ∪ Inf(π2) ∪ … ∪ Inf(πn)。
给定两个命题 π 和 ρ,以及一个研究领域的全部信息 ℑ 和相关命题类 Ω,有以下性质:
1. 若 π ∈ Ω,则 Inf(π) ⊆ ℑ。
2. 若 π, ρ ∈ Ω,则 Inf(π) ∪ Inf(ρ) ⊆ ℑ 且 Inf(π) ∩ Inf(ρ) ⊆ 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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