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加密货币监管现状与趋势解读
1. 英国及欧盟成员国监管情况
1.1 泽西金融服务委员会(JFSC)的批准
JFSC依据《1958年借款控制(泽西)令》(COBO)来批准相关资本筹集事宜。代币是否被归类为“证券”会影响JFSC给予的COBO批准类型。若代币具备以下一个或多个特征,则会被归类为证券:
- 有权参与发行人或相关实体的利润/收益分配;
- 对发行人或相关方的资产有索偿权;
- 发行人有在未来赎回代币的一般承诺;
- 有权参与发行人或相关方的运营或管理;
- 期望从购买代币的金额中获得回报。
不过,代币是否为COBO下的“证券”,对JFSC对发行人施加的要求并无影响,但会影响代币能否在二级市场交易(如在加密货币交易所上市)。
1.2 虚拟加密货币交易所(VCEs)监管
VCEs受《2016年犯罪所得(杂项修订)(泽西)条例》监管。它们需遵守该岛旨在预防和侦查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这些条例将VCEs列为受监管业务,要求其向JFSC注册并接受监管。不过,每年营业额低于15万英镑的VCEs,可在无需满足常规注册要求和承担相关成本的情况下,在实际环境中测试VCE交付机制。
1.3 税收考量
随着监管加强,政府对加密资产交易、兑换和利润征税的机会也在增加。在英国,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已发布关于如何对这类活动(包括利润和资本利得)征税的信息。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最初设立了创新中心和监管沙盒,以支持符合消费者利益的创新,这两者被视为全球最佳实践范例。他们根据用途对加密资产技术进行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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