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类
抽象类是以修饰符abstract修饰的类,一般用其作为父类,根据其格式创建及修改新的类。他的方法可分为两类:1>一般方法 2>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语法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
声明成员变量;
返回值数据类型 方法名(参数表)
{
....
} //一般方法
abstract 返回值数据类型 方法名(参数表); //抽象方法
}
注意
- 抽象类是可以被继承的,所以不可与final合用。也不可与private、public、static、native合用。
- 该类不可用new运算符创建只可以通过覆盖来实现。
- 抽象类不可用于创建对象。
二:接口
接口泛指供别人调用的方法或者函数,接口里只有抽象方法,只需声明而不用定义方法体。
语法格式:
[public]interface 接口名称 [extends父接口名列表]
{
//静态常量
[public] [static] [final] 数据类型变量名=常量值;
//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native] 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参数列表);
}
注意- 数据成员都是静态且必须赋初值,即数据成员必须为静态常量。
- 一个类在实现接口的抽象方法时,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方法头,且必须显式使用public。
- 如果实现接口的类不是abstract的抽象类,则在该类定义时必须实现接口的所有抽象方法,即抽象类中不可存在抽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