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看你的博客,看了一夜啊。
我确实是不务正业的小子,过去的半半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心有多宽,天地有多大,却忘记天地必须去开拓的,忘记了后者,只能自欺欺人也。流着菜性的血,嗅着狼性的文化,两者杂交也就孕育出矛盾畸形的怪体。手心里的帝国也就永远成了可望不可及的幻影?
你说我是阿Q的直系后代亦可,唐吉坷德再世也罢。无事不可对人言?不是不可,而是不敢,自我保护而已。不敢对人言,一是心中有愧,所谓做贼心虚也;二是慑于淫威,三是遇到高山仰止之人,不敢说,不好意思说出来,自卑作怪矣。
曾几何时,我们也并肩作战过,一样有直挂云帆赴苍海的气度,我们曾并驾齐驱。都为了心中的帝国梦,我们骄傲地谓之可以握在手心的帝国。
如今,早已经物非人也非了,一切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你的一切已经足于哗众取宠,我的一切,却有点不堪回首,区别在于你是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而我骨子里仍然是混世魔王。
梦仍存,请原谅我保留我脆弱的自尊,好让我跟你站在近乎同一的高度,瞻仰那心中的梦想。
我想到一篇文章,很久以前读过的,放在你的博客了,当为我们为什么分道扬镳的最佳释言。
不过我没有放弃,因为我仍然知道,手中的帝国,外表是狼烟,内里它的名字叫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