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将去年和今年的交通违章处理掉了。
违章1:超速。市区限速60Km/h,实测速度86Km/h。
日期:2008年9月9日 15:38
法律条款: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违法行为代码:13030
处罚:记3分,罚款100元。
违章2:违章停车。
日期:2007年06月11日 8:34
法律条款: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代码:1039。
处罚:记0分,罚款100元。
在永和豆浆吃早餐时被拍的。
期间获得的其他交规内容:
1. 一天内在同一地点超速3次且每次不超过30%的,并作一次处理,也就是“超1送2”,哈哈哈!超过30%的,违章一次算一次。
2. 处理违章必须本人去办理。不能拿驾照代办。估计是基于防伪和教育之目的。
3. 记分周期为驾照发证之日。
4. 外地驾照不能办理扣分。这个比较不合理。是我超速,还得去拿别人驾照扣分。
作者分享了处理两次交通违章的经历:一次因超速被罚3分并罚款100元;另一次因违章停车被罚款100元。还介绍了处理违章的一些规定,如一天内在同一地点多次超速的处理方式、必须本人办理违章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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