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类中覆盖父类的对应方法必须遵循下面的规则:
| 参数 | 不可变(译者注:包括参数类型和个数)。 |
| 返回类型 | 不可变,除了协变返回类型或其子类型(covariant (subtype) returns)。 |
| 异常 | 子类中可以抛出更少的异常,但绝对不能抛出父类中没有定义的已检查异常。 |
| 访问权限 | 比父类中对应方法更宽松。 |
| 调用 | 运行时(也就是动态绑定),根据对象类型来决定调用的具体方法。 |
| 参数 | 不可变(译者注:包括参数类型和个数)。 |
| 返回类型 | 不可变,除了协变返回类型或其子类型(covariant (subtype) returns)。 |
| 异常 | 子类中可以抛出更少的异常,但绝对不能抛出父类中没有定义的已检查异常。 |
| 访问权限 | 比父类中对应方法更宽松。 |
| 调用 | 运行时(也就是动态绑定),根据对象类型来决定调用的具体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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