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在使用ibatis进行事务管理的时候遇到的了一个问题:IBATIS中好像不能设置事务的传播机制。
当存在方法foo()和doo(),并且在此两方法上都加上了事务管理。在foo()方法代码中调用了doo()方法,运行时就会报错提示已经存在一个事务。我记得在EJB中是可以设置事务的传播机制的比如Requirs、RequiresNew等让控制权在到达一个新的方法的事务中的时候选择继续沿用之前的额事务还是另外开启一个等。所以我们现在在比较底层的方法比如DAO和领域对象的方法上都没有添加事务,而是把事务加在了Action一层的方法上,但是感觉这样比较奇怪啊,不知道大家一般如何解决的? 谢谢!!!
抑或本来就不应该由ibatis来管理事务?但是当前的情况是不能用Hibernate,不能用Spring,没有EJB...-_-|||
当存在方法foo()和doo(),并且在此两方法上都加上了事务管理。在foo()方法代码中调用了doo()方法,运行时就会报错提示已经存在一个事务。我记得在EJB中是可以设置事务的传播机制的比如Requirs、RequiresNew等让控制权在到达一个新的方法的事务中的时候选择继续沿用之前的额事务还是另外开启一个等。所以我们现在在比较底层的方法比如DAO和领域对象的方法上都没有添加事务,而是把事务加在了Action一层的方法上,但是感觉这样比较奇怪啊,不知道大家一般如何解决的? 谢谢!!!
抑或本来就不应该由ibatis来管理事务?但是当前的情况是不能用Hibernate,不能用Spring,没有EJB...-_-|||